駐泰前大使莊碩漢性騷女下屬遭懲戒 撤職2年併罰款30萬元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性騷擾女秘書,遭懲戒撤職罰款新台幣30萬元。圖/取自莊碩漢臉書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性騷擾女秘書,遭懲戒撤職罰款新台幣30萬元。圖/取自莊碩漢臉書

我駐泰前代表莊碩漢因在車內撫摸女秘書的手長達30分鐘,還稱讚對方很可愛,更要該名女下屬到房間修稿。外交部表示,莊碩漢涉嫌性騷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決撤職,停止任用2年,併罰款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

莊碩漢學者出身,原擔任李登輝總統幕僚,曾任外貿協會副董事長、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董事長、中華文化總會副秘書長、銓敘部政務次長、台灣省政府副主席、行政院發言人、民進黨籍立委等職。2022年6月13日被前總統蔡英文特任莊為駐泰代表,同年7月31日上任。

然2023年國內「#MeToo」延燒,莊碩漢也被控訴性騷擾,在2022年底時一位資歷尚淺的女部屬開車載他去泰北時,莊碩漢竟利用職權關係,故意緊握女部屬的手約30分鐘,還稱女方很可愛,更要求對方去房間審閱行程及改稿,女秘書立即向其他主管求助,但主管無能為力,只能讓女下屬陪伴莊碩漢4天3夜。

事發後外交部展開調查,經初步查證屬實,認定莊碩漢身為機關高階主管、駐外人員,代表國家,應嚴守行政倫理並維持莊重公務形象,但他未能嚴守分際,不僅造成女下屬身心受創,也戕害政府機關形象,不可縱容,便要求莊碩漢辭職。

監察院指出,莊碩漢行為,已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性騷擾定義,以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第7條「公務員應依法令執行職務及謹慎勤勉,且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等規定,且事證明確。懲戒法院審理後,判處莊碩漢撤職,停止任用2年,併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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