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台新金控今天(9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雙雙表決通過合併案。目前股東會通過「新新併」,按照原先規劃,將在11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合併申請。依規定,金管會將於2個月內准駁,若合併案獲准,「台新新光金控」將晉升為台灣第4大金控公司,僅次於國泰金、富邦金和中信金。
今天新新併闖第一關,雙邊在上午9時同時召開股東臨時會,僅歷時一小時,台新金表決結果就率先出爐。以股東出席率達78.53%,普通股股東92.76%的贊成率、1.61%的反對率、特別股逾9成的贊成率宣布,「台新金和新光金合併案,照案通過。」
股臨會主席吳東亮指出,雙方有相近的企業文化,在業務強項上也能互補,合併後將成為業務布局均衡的「大型金控」,更有能力面對市場波動;吳東亮也提到,這將是台灣金控合意併購的首例,對2間企業有重大意義,也讓台灣金融產業發展邁出一大步。
而新光金股東臨時會出席率85.63%,在經歷幾番波折後,於中午12時24分公布表決結果,以普通股股東72.29%贊成率;特別股股東79.21%贊成率通過合併案。其中電子投票比例21.83%,而外資15.43%贊成、1.79%反對、4.61%棄權,同樣以贊成票居多。
新光金股臨會上,小股東數度發言,大股東林伯翰也在會中再度提出異議。林伯翰認為,台新金要顧及自身廣大股東,未來還要協助新光金增資,如何存續將是一大挑戰。林伯翰提出兩點質疑,一為股本擴大合併的金控能否保有現在的每股獲利能力,以「兩隻大象無法同時共舞」比喻;二是特別股為債的性質是否能合併,金管會此前就表示疑慮,因此能否獲准通過仍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