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次上演「偵查大公開」亂象,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除了昨天(23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專報,也在臉書分享想法。他感慨:「偵查不公開」是鐵律,但就是有搜索現場被媒體做成紀錄片!法務部不管、NCC不管,也難怪司法形象江河日下,日薄西山。
吳宗憲說,近來有基層檢察官在論壇無奈表示,法務部是不是乾脆來開「如何被媒體經營」課程好了。面對這個亂象,已經不是部長一句「我信任我的檢察官」就可以草草帶過。偵查機關和記者的共生友好關係,是長久存在的問題,但偵查不公開並非難以遵守。
吳宗憲舉他2016年在桃檢的經驗,他曾率領檢察事務官、調查官、廉政官共80人,兵分10多路搜索,一直到地檢署當晚主動發布新聞稿前,這些行動都是保密的。如果他帶那麼多人、同步搜索10幾個地方,包括公開的市府場所,都可以做到滴水不漏,「為何就是有人可以把搜索現場,給媒體做成紀錄片來拍?」
針對「偵查大公開」亂象,昨日警政署、調查局及廉政署報告中,均有問題意識提及要劃設媒體禁制區,但法務部僅幽幽一句「交由各地檢規劃」。吳宗憲說,法務部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成立5年迄今,查無任何地檢署內部人員洩密;但是媒體掌握內部消息,甚至做獨家系列周記報導,卻已是不爭的事情。偵查大公開是沉痾,更是日益嚴重的問題,媒體欠缺自律,NCC無法可管,偵查資訊成為利益交換的籌碼,是不斷重演的歷史,也難怪司法形象江河日下,日薄西山。
吳宗憲說,他曾偵辦過一位基層公務員,開完庭後,當事人告訴他「檢察官,你這張傳票害慘了我一輩子」,因為傳票上面是《貪汙治罪條例》,他的長官與家人都嚇得半死,主管也馬上把他移到邊邊的位置。這讓吳宗憲後來提醒每個學習司法官:一個不經意的動作、一張傳票,就可能害了別人一輩子。這也是為什麼「偵查不公開」不應該是口號,而是偵查階段應謹守的鐵律;任由偵查階段的資訊外洩,不但容易造成未審先判,更會對當事人的名譽造成無可挽回的影響。
吳宗憲表示,為了解決亂象,他要求法務部2個月內提出檢討及精進報告,包含研議案件「起訴後」得公開的新聞檢討內容,適度揭露檢討過程,並建立高等檢察署覆核機制。此外,指定有「天下第一檢」之稱的北檢做為示範機關,劃設採訪禁制區、落實門禁等。他表示:「務必關上偵查大公開這扇大門,還給檢察官一個乾淨的辦案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