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 鼎越集團抗告成功

北檢主張鼎越集團京華城違法獲得20%容積獎勵,聲請扣押土地獲准,但鼎越集團不服抗告,23日高院撤銷扣押,發回北院更裁。圖/取自鼎越開發公司網站
北檢主張鼎越集團京華城違法獲得20%容積獎勵,聲請扣押土地獲准,但鼎越集團不服抗告,23日高院撤銷扣押,發回北院更裁。圖/取自鼎越開發公司網站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認定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嫌圖利,違規放行京華城容積率20%,不當利益價值超過111億元。北檢月初聲請扣押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的京華城土地,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扣押。但鼎越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3日撤銷扣押,發回北院更裁。

北檢主張,鼎越開發在京華城中獲得20%容積獎勵,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並估算「不法利益」達111億7023萬餘元,因此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後由北院裁准,鼎越不可將該土地買賣、移轉。鼎越不服裁決,提刑事抗告,16日送交高院審查,23日高院裁定撤銷扣押。

高院指出,京華城案興建中的辦公大樓經北市府核准容積獎勵20%,但此案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的要件,原裁定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

另外,高院提到,檢方認為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有圖利京華城之違法行為,「但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認定的理由及依據,也有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對於鼎越抗告成功,扣押土地判決發回更裁,北市府先前做出不予京華城施工勘驗的決定是否生變。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24日)受訪回應,目前照北檢發文及引用內政部函釋,北市府就是「不給施工勘驗」。依建築法規定,如果不報勘驗而繼續施工,市府就勒令停工。市府將密切關注北院更裁的結果,但現在北院尚未更裁,現階段依舊是不給施工勘驗。

最後,蔣萬安強調,會請副市長李四川邀集土木公會,及相關技師確保公共安全,避免影響周遭住戶,即便不給京華城施工勘驗,也一定要確保整個建物的安全,避免影響周遭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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