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廠二期燃氣案昨日下午3點進入環評大會審議,此前有環保團體及在野黨疾呼盼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重審,別讓中火變成「全球最大煤氣火電巨獸」;不過環境部仍然在今天(31日)清晨7點半宣布中火二期新建燃氣機組通過環評審查,並表示到2031年會陸續拆4部燃煤機組,總空汙量可減排41%、溫室氣體可減少33%,「並非空頭支票」。
昨日上午國民黨台中立委羅廷瑋等召開記者會,要求台中電廠10部燃煤機組要全部退役而不是換成備用機組;昨日上午同時有環保團體在環境部門口抗議,要求新增4部燃氣機組改為2部。
環境部表示,環境部昨日召開環評審查委員會第23次會議,審議台中電廠第二期環評案,歷經4小時多,審議過程已充分踐行各方陳述意見程序,經與會有關機關表達意見,再經環評委員充分討論後,確認已達環境保護目的,並基於加速推動增氣減煤是各界共識,最終做成通過環評審查決議。
環境部表示,台中電廠第二期環評是新建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既有10部燃煤機組將有4部除役拆除,6部轉為緊急備用。依據台電公司情境分析:一期計畫預估2026年第2部燃氣機組啟動後將拆除2部燃煤機組;二期計畫預估2031年第1部燃氣啟用後,再拆除2部燃煤機組;之後每年陸續啟用1部燃氣機組,2部燃煤機組轉為緊急備用。因此,自第二期第1部燃氣機組商轉前至機組全數商轉後次年起,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由每年547公噸、2893公噸、4914公噸降至384公噸、1148公噸、3404公噸,總空汙排放量可由8354公噸降至4936公噸,減量達41%,溫室氣體減量亦可達33%,已具實質減量效果及具體期程,並非空頭支票。
環境部並強調,台中電廠第二期環評審查標的是著重於台中電廠二期開發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與會環評委員均認同,拆除多少部既有燃煤機組並非重點,重點是能有效監督及管控緊急備用機組運作是否有違反空汙法或環評承諾;台電公司承諾緊急備用機組啟動條件僅於供電系統跳電、限電期間或為維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每部累積運轉時數不超過720小時,相較現況正常運轉,顯然已大幅減少燃煤量,可同時兼顧環保、經濟及國安。
環境部表示,台電已就各方關注的環境疑慮切實回應說明,環評委員會秉持專業審查,才做成「通過環評審查」決議,確保環境保護優先,考量增氣減煤、能源需求與國家安全原則下達成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