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已有至少三十三個國家合法允許代孕。衛生福利部於今年年底前將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提交行政院,該草案將對代孕者的身心健康進行嚴格規範,並要求術前雙方至少接受四次評估和諮詢。新法預期明年正式實施,國健署估計將惠及約七千人,包括超過四千個男同志家庭、一千多名天生缺乏子宮的女性,以及因疾病失去子宮的年輕女性。國發會正在調查這些有代孕需求的群體中,有多少人對代孕持有意向。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國健署和專家一直在努力,一定會用最嚴謹的方式,請大家放心。
根據草案內容,代孕相關費用包括營養費和其他開銷,預估總費用高達百萬元,並且委託人必須將該金額存入專用賬戶。國健署表示,這將會是全球最為嚴格的代孕法規,費用大約與赴美國代孕持平,但已提供了充足的保障措施。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指出,在草案公示期間已舉辦十場公聽會及二十多場專家會議來討論代孕規範,以保障代理孕母、代孕孩童及委託人的權益。
草案內容指出,代孕者必須年滿二十歲且不超過四十歲的臺灣居民,以降低高齡產婦的風險。術前雙方需接受婦產科醫師和心理學家的雙重評估,各至少兩次,確認無誤後需簽訂契約並經法院公證。在所有行政手續完成後,仍需經中央機關許可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方可開始人工生殖程式。
新的規定禁止任何以商業目的進行的無償代孕,委託人需為代孕者購買保險,並承擔包括營養費用等必要的生活和醫療費用。蔡維誼表示,專家會議的共識是將營養費用定為每月四到五萬元,全年營養費約為六十萬元。再加上其他開支後,預計總費用將達百萬元左右。這筆款項必須存入專用賬戶,以作為保證金。
蔡維誼指出,代孕的費用會涵蓋諮詢、簽約及契約公證等費用,此部分將委託公益團體協助處理,降低業者一條龍服務可能帶來的商業化爭議。在胚胎植入後,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代孕契約,除非懷孕失敗,否則代理孕母不得隨意終止或拒絕續約。
為了保護代孕者的權益,草案中也明確規定在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流產或妊娠終止等情況下,相關條款將受到重視。此外,針對代孕過程中的非法行為,將施以嚴厲懲罰。例如,因詐騙或強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託配偶簽訂契約者,將面臨不超過三年的有期徒刑。若受術者提供不實資料,則將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至於代孕姐妹間的互助,曾有委員於專家會議中因「難以避免的家族壓力」持反對意見,但經過討論後,只要透過必要的身心評估,仍可協助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