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週刊報導稱柯文哲在市長室、京華城動土典禮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對此,柯文哲律師今(5日)發出聯合聲明表示,周刊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選任辯護人鄭深元律師、陸正義律師以及蕭奕弘律師,今天(5日)針對週刊報導稱柯文哲在市長室、京華城動土典禮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發出聯合聲明。聲明表示,辯護人就鏡週刊113年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先生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
聲明中強調,鏡週刊《柯文哲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聲明中表示,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辯護人與柯文哲先生討論後再行決定。而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民眾黨黨團主任陳智菡則表示,該報導完全是羞辱過去在台北市戮力從公的公務人員、議員以及北檢。是北檢寫不出來起訴書因此由「鏡檢」來寫嗎?媒體用這種荒腔走板、捏造的事情,事實上已經是在侵害人權,非常惡質。
陳智菡指出,對於此報導要提出強力譴責,不要再這樣羞辱柯文哲,市長室是辦公地方,不要用未經證實,捏造的事實來羞辱一個戮力從公的公務員。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表示,如果如同「鏡檢」講的,就請台北地檢趕快起訴,就按照鏡檢內容直接寫起訴書,不需要再延押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