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到羈押禁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7日)在臉書上發文公開台北地檢署公函並表示,裁定書明確寫出柯文哲就是有收賄,不過,隨後貼文中刪除了原先貼出的北檢公函。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自8月底已發動數波搜索約談,並聲押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獲准。
北檢在押期屆滿前,先後聲請延押柯文哲等人,並聲請具保停押吳順民。台北地院裁定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延押2個月,而吳順民則是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沈慶京、彭振聲兩人提出抗告也遭到駁回,確定延長羈押2個月。
簡舒培今天於臉書上發文表示,京華城弊案還在偵辦中,不過針對京華城不法取得20%容積、粗估利益超過111億元,台北地檢署先前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土地以保全日後追徵,獲得法院裁准;鼎越開發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更裁結果昨天出爐,仍裁定准予扣押,鼎越未來不可進行土地買賣、移轉,北檢也發函請地政單位協助辦理。
簡舒培指出,在北院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的裁定書裡,清楚明白寫著沈慶京為獲取在本案聲請扣押土地上之京華城改建一案,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命朱亞虎領銜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每人新台幣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柯文哲指定之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中,做為柯文哲與沈慶京期約違背職務行為賄賂之前金。
簡舒培表示,這份裁定書,明確指出「7人210萬」就是京華城案的前金,而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仍執意幫京華城擴增容積,達成840%後再拿了沈慶京1500萬「作為部分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