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七月消基會公布「手搖飲、咖啡店及早午餐店鮮奶茶類飲品使用鮮乳品牌是否揭示及使用與揭示是否相符」調查,發現許多廠商魚目混珠或未揭露,筆者與輿論要求衛福部應規範廠商強制揭露,卻遭該部拒絕,導致至今問題並未改善,傷害消費者權益。
八月立法院召開「提升乳品標示透明度公聽會」,除了邀請酪農產業代表之外,還有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標檢局及農業部等主管機關與會。食藥署署長莊聲宏表示,食藥署推動政策目的要讓消費者有知的權益,但調製飲料標示至今屬於「自願性」,目前仍以鼓勵方式推動,因手搖飲原料名稱許多仍用「牛奶」、「牛乳」、「厚奶」等口語稱呼。
食品鮮少揭露添加乳品內容
筆者消費時長期有追蹤食品業者添加乳類產品的習慣,發現確實與消基會的調查結果相吻合,鮮少有業者主動揭露添加乳品的內容,日前至天母設置在高檔百貨的歐式自助餐消費,每客價格逾千元,其官網上標榜,新鮮、豐盛到季節嚴選、在地生產,始終以提供最優質的食材為原則,使其成為台灣頂級百匯的代名詞。
用餐時詢問服務人員,該餐廳的拿鐵是添加何種乳品?服務員稱使用「鮮奶」,並提供乳品。惟該乳品標示「紐西蘭特級牛乳」,查看其標示成份為「水、濃縮全脂奶」,證實其為還原的濃縮冰磚奶,與鮮奶有極大的差異。
這就是食藥署採業者自願性揭露的結果,如果連標榜採用在地優質食材的高價餐廳,都打著鮮奶的名義,偷偷使用低價的冰磚奶,即可推知市面上還有許多餐廳與食品業者也是如此。
食藥署應立法訂定強制揭露乳品資訊
無論國產鮮奶、進口長效鮮乳、冰磚奶或是保久乳都是合法的乳品,業者當然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與成本自由選擇適合的乳品,惟上述乳品在新鮮程度、營養成分、商品價格有極大的差距,隱匿相關資訊,即屬傷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在資訊不對稱下,容易做出錯誤的決策,食藥署實有必要訂立法規,強制業者揭露乳品的品牌、品項與成分等資訊,否則即是鼓勵業者欺騙消費者,讓使用高品質國產鮮乳的業者,面臨不公平競爭。
此外,依照衛福部2014年制定的《鮮乳保久乳調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濃縮還原奶歸屬為「乳飲品」,第三點:「符合前點規定之市售包裝乳製品,除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規定標示外,其品名標示應符合下列規定:(五) 乳飲品產品,品名為「乳飲品」、「牛/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未以「乳飲品」為品名者,應於產品外包裝顯著處以中文標示「乳飲品」字樣。
上述規範將還原奶稱為「乳飲品」,還可標示為「牛乳」,消費者看到這樣的標示,若未查看其成分,實在無法與還原奶聯想在一起,為何不直接要求標示為「還原奶」或「冰磚奶」?讓消費者一目瞭然。無怪乎,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至2023年,進口冰磚奶從424公噸成長至1萬9886公噸,成長47倍。
衛福部應儘速檢討相關錯誤的標示規定,並要求業者強制揭露乳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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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專論】衛福部不應漠視乳品標示問題
有許多手搖飲、咖啡店業者未揭露,使用鮮乳品牌是否揭示及使用與揭示是否相符。 圖/取自全聯消費經驗老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