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落跑監委查南檢挨轟干涉 監院:調查方向與偵查內容不相關

涉光電重大弊案的陳啟昱曾為高雄市副市長,昔日長官為監察院長陳菊。圖/中央社
涉光電重大弊案的陳啟昱曾為高雄市副市長,昔日長官為監察院長陳菊。圖/中央社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光電弊案,台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無保請回後,人卻失聯至今,監察委員將立案調查檢、院有無疏失,不過此舉引起檢改團體怒批,監院干預辦案。對此,監察院今天(11日)表示,調查內容在於加強「防逃機制」,強調與偵查內容無任何關聯,外界不必做過多的揣測聯想。

台南地檢署近日偵辦光電弊案,台院1日重開羈押庭後,陳啟昱卻未出現,南檢4日依法發布通緝。

監察委員王美玉、葉大華7日批評,陳啟昱涉犯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為何未向南院聲請實施科技監控,質疑有無縱放等重大違失,南院1日重開羈押庭有無延遲開庭致陳啟昱趁隙逃亡,已申請自動調查檢方與法院有無失職。不過監委說法遭檢改團體「劍青檢改」直批,竟在偵查期間對檢方進行調查,令人憤怒、不解,呼籲監院就此收手,切勿干預偵辦個案。

對此,監院今天則發聲明回應,一向依循憲法、監察法、監察法施行細則行使職權,院長陳菊尊重監委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未有干涉或縱容的情形。

監院指出,監委重視的是如何加強「防逃機制」,避免嫌犯出現脫逃情況,曾經前後查過6案,當中就糾正了4案,該議題也被列為本年度行政院巡察的重點之一。此次有委員提出自動調查,與偵查內容毫無關聯,外界沒有必要做過多的揣測與聯想。

監院續指,監委自動調查的時機是否恰當,有無涉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之情況,監院內自有內控機制,待釐清相關人、事、內容後,自會有清楚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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