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天(15日)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刪除萬年委員條款,新法任期改為4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延任。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須重新提名至少一位「主任委員」,且不能再提名代理主委翁柏宗。因目前仍有4名NCC委員待補足,所以隨著翁柏宗下台,現在只剩3名委員的NCC,運作恐將停擺。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今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第4條及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以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若是行政院未提覆議,經總統公告後實施,翁柏宗將無法繼續代理主委,同時失去再獲提名的資格。行政院可能將人事名單重提,或只針對翁柏宗一人重提人選。
黃國昌指出,NCC組織法雖然7月已在立法院完成二讀和三讀,但很遺憾行政院會卻藉故拖延,民眾黨團在會期開始時對翁柏宗違法代理主委的行為就已表達強烈的抗議,且立法院院長韓國瑜也認為此事存在爭議,不過,行政院至今仍無法反省改進。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說,這次修法就是行政院逼著立院明定施行日期,咎由自取。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表示,國民黨及民眾黨對NCC的看法極具偏見,企圖使NCC運作受阻,且逆行於行政院的組織法規定,企圖因人設事、因人修法。因此民進黨團堅決反對此修法,三讀通過對NCC的運作將造成不利影響。
吳思瑤強調,NCC的業務與民生密切相關,包含基地台和手機的相關事務,且新任委員的人事案仍未通過立院審查。雖然行政部門已有應對措施,但並不是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