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電子腳鐐異常近千次  地院裁1億交保 1小時內全湊齊

新北地院改裁「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1億交保。圖/中央社
新北地院改裁「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1億交保。圖/中央社

新北市地院昨(18日)重開羈押庭,裁定「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以1億元交保, 郭哲敏過去曾潛逃至泰國,在4月首次獲准以5000萬交保,卻因電子腳鐐系統警報頻發達926次,懷疑其有潛逃跡象,因此檢方重新提起抗告。

郭哲敏因涉嫌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非法獲利高達16億元,潛逃至泰國,遭泰國警方逮捕後,去年8月被遣返回台並羈押禁見,今年4月首次獲准以5000萬交保,檢方對郭哲敏獲5000萬元交保提出抗告,抗告關鍵理由為郭哲敏第一次交保時,電子腳鐐示警高達926次,兩次交保期間加總近千次,加上有電量示警、電話非本人接聽等情形,不排除他可能再度逃亡。

新北地院在本次裁定要求郭哲敏以億元交保外,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8個月,施以電子腳鐐監控。另,郭哲敏須每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間,在指定住所自拍門牌與臉部回傳,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且郭哲敏得提出新的住居地點。

郭哲敏女友錢帥君在1小時內便籌得5000萬元,帶著兩名親友拖著裝滿現金的大行李箱,成功補足交保金額。此外,錢帥君也在社群媒體表達不滿,指控檢方試圖透過押人取供矇蔽法官。新北地檢署則對此回應,所有抗告行為均是依法進行,沒有押人取供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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