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光/政大兼任教授、考試院前副院長
以色列和黎巴嫰在11月27日簽署了停火60天的協議,簽署的國除了以、黎當事國外,還有一些參與協調停火的國家,不過最主要的是美國和法國。這項停火,暫時終止了自2023年10月8日起,黎南的真主黨(Hezbollah)攻擊以色列,以軍反擊,很快的戰場擴及到黎巴嫰南部、以色列北部及毗鄰的東北方的格蘭高地。以軍除強力空襲黎國首都貝魯特外,在今年9月軍隊正式進入黎巴嫰領土內。就在大家都在擔心戰事可能全面升高、擴大時,突然以黎簽署停火協議,停火來得太快,多少出乎大家意料之外。
當然,介入協調的美法宣稱這個60天停火協議,是為了永久終止以黎衝突在準備,但是否如此,仍有待觀察。因為以色列強硬的總理納坦雅胡,在國會批准了停火協議後,即對外表示以色列基於3個原因停火:專心對付伊朗的威脅、以軍的整補,以及使加薩走廊的哈瑪斯失去併肩做戰的北方伙伴,成為孤軍。可見以軍有感於兩線做戰的兵疲馬困,而想喘口氣。而一般觀察家也認為,黎巴嫩的真主黨不會認真遵守停火協議,也會爭取時間重新整備自己的軍力。因此,60天之後,會不會迎來永久的停火,以黎邊界,迎來長時期的和平,實在很難預料。如果從真主黨之前要求的,以巴之間停火的前提是加薩要停火,如今加薩並沒有停火,以黎之間反而先停火,因此,不排除黎巴嫰真主黨有可能是以時間來換取空間。
停火不等於和平 只是以時間換取空間
以色列透露給外界的停火協議的內容如下:
1,黎巴嫰的真主黨或任何其他武裝行動,不再以任何攻擊行動對付以國。
2,以色列也對黎巴嫰任何目標,不再進行海、陸、空的攻擊。
3,以黎兩國都認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1701決議(1701號決議是2006年8月11日通過,要求黎南真主黨解除武裝,以軍撤回以國境內,但以黎雙方都沒有遵從)。
4,黎巴嫰軍隊及武裝力量是黎南唯一有"武力"的團體,只有他們在黎南獲得授權。
5,只有黎巴嫰政府有權監督及控制黎國境內,武器的販售、提供及生產。
6,所有的未得到合法授權的武器生產設備,以及各種基建和軍事設施都將被拆除;而沒有經過合法授權取得的武器,都將被沒收。
7,將設置由以黎兩國都接受的委員會,來協助及監督停火協議的實施,美、英、法、德四國都將參與到這個工作上。
8,任何對停火協議條款的違反,以黎都要向上述委員會報告,也必須知會聯合國駐黎巴嫰臨時部隊。
9,黎國部隊將部署在邊境及各個出入境地點。
10,60天內以軍部隊必須逐步地撤回到以國境內。
11,黎巴嫩真主黨的任何部隊及行動人員必須撤回到利塔尼河(Litani river)以北。河流以南只允許黎國政府軍及聯合國駐黎臨時部隊留守。
12,黎國真主黨或任何實體單位違反停火協議的條款,以色列保有"軍事攻擊黎國的完全自由"。
13,不在黎南村落之間設置任何"緩衝區"或"停戰線"。
14,美國將促成以黎之間的間接談判,達成雙方認可的領土邊界線。
中東地區真正和平 仍然遙不可及
從上述的14點協議內容條款來看:第一,黎國政府軍根本上被認爲非常的弱,豈有能力維持黎國南部的和平?也沒有能力管控真主黨的行動。最後,只能靠聯合國臨時部隊;而聯合國部隊如果能有效管控真主黨及以軍,那2006年的以巴和平協議就能奏效,怎麼有可能又發生2023年以來至今的以巴軍事衝突?
第二,以軍擁有在黎巴嫰任何團體違反停火協議後,完全自由的軍事攻擊行動。也就是說,只要以色列有任何軍事攻擊的藉口,停火協議立刻變成「廢紙」。
由此可知,以黎之間60天的停火協議的簽署,固然可喜,讓一年多來受以巴戰火波及的上百萬流離失守的民眾,得到喘息的機會,但是否真的能重建家園,得到永久和平,還要看美英法德使上多大力道,約束住以色列;而另一個變數則是真主黨恢復元氣的時間,以及其背後伊朗的態度及支持力道了;真主黨是堅持消滅以色列的激進行動派,伊朗內部的強硬派則自以色列、哈瑪斯衝突以來變得較為強硬,末來是戰是和,態度難以預料。看來中東要真正的和平,仍是遙不可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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