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扶植台灣藝人組黨?劉世芳:目前經查無此情況

內政部長劉世芳9日表示,目前經查沒有「台灣藝人組黨」的情況,也提醒應符合《政黨法》規定,(資料照)。圖/中央社。
內政部長劉世芳9日表示,目前經查沒有「台灣藝人組黨」的情況,也提醒應符合《政黨法》規定,(資料照)。圖/中央社。

台灣網紅「八炯」在頻道「攝徒日記Fun TV」製作影片指稱,大陸在收買台灣網紅、意圖統戰,還傳出大陸可能資助藝人組黨,參加2026年地方選舉;內政部長劉世芳9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經清查並沒有台灣藝人組黨訊息,未來會特別留意,她也表示,中共若利用統戰手法,或資金挹注透過人士組黨,內政部會依法辦理。

劉世芳稱,目前為止清查過,在內政部所主管的政黨裡面,並沒有台灣藝人組黨的訊息,如果有這樣的提醒會特別留意,就是要按照《政黨法》組黨規定辦理,尤其中共利用統戰手法或資金挹注組黨,並不符合民主體制裡面組織政黨的《政黨法》,「我們會依法、依規定辦理」。

劉世芳也補充,不管是網紅或其他人,收受中共資金幫對岸做「大外宣」,若觸犯台灣法令,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黨法》,或宗教管理相關法規,政府都會依照規定辦理。

另外,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成立智庫,發表兩岸新論述,主張兩岸「治權不相隸屬,主權同而不分」,劉世芳回應,王金平是非常受敬重的國民黨大老,他願意挺身而出凝聚台灣共識,真誠提出看法,她尊重王金平對兩岸發展的聲音。

同時,日前南韓發生為時6小時的「快閃式」戒嚴,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修《戒嚴法》,要求總統宣告戒嚴後,要在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並規定若遇上立法院休會,應即刻召開臨時會處理。劉世芳被問到此事時表示,《戒嚴法》還包含接戰區、戒嚴地區等,若單純只講1個月內,修法方向有點像是為了南韓的戒嚴而修正。

劉稱,《戒嚴法》主政機關是國防部,上次修《戒嚴法》是民國38年,在野黨立委提到在追認的過程中1個月是否太長,但條文內是寫「應於1個月內完成追認」,若單純只講1個月內,這樣的修法方向好像是為了南韓這次戒嚴而修正,但也尊重委員們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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