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霸凌公務員、涉貪還有逃亡之虞 謝宜容複訊後聲押

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榮涉嫌貪汙遭檢方聲押禁見。圖/中央社
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榮涉嫌貪汙遭檢方聲押禁見。圖/中央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導致一名公務員輕生,又被控涉嫌挪用公款購買伴手禮、裝修辦公室等貪瀆行為,昨(10日)遭檢調搜索、約談,檢調另帶回北分署員工與廠商人員等23人。新北地檢署複訊後,於今天(11日)清晨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侵占公有財物、圖利等5罪,向法院聲押謝宜容。至於過失致死部分,另案偵辦。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員,11月4日疑遭職場霸凌輕生,引起外界關注,陸續又爆出涉霸凌的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在任期間多項缺失,甚至有民代前往北檢按鈴提告她濫用公款,購買伴手禮送人,以及過度裝修辦公室,明顯瀆職。經高檢署核准,移轉由新北檢偵辦。

檢調昨天分別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辦公室、謝宜容住家、相關廠商營業處等據點搜索,帶回負責標案的承辦人以及康姓業者在內的23名官商進行約談,晚間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謝宜容則是在今天(11日)凌晨1時40分抵達新北地檢署。面對大批媒體記者,謝宜容頭戴黑色鴨舌帽、口罩,不發一語,低著頭快步走進新北檢。

新北地檢署指出,案經複訊後,檢方認為謝宜容涉犯檢方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以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5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媒體報導,此次調查重點集中於謝宜容擔任勞動部北區分署長期間的工程承包問題,她在明知裝潢工程須先進行公開招標和資格審查的情況下,依然利用職權指定特定廠商承接工程,剝奪其他投標廠商的平等機會,使得廠商能夠對自己的辦公環境進行裝修,還在辦公室中安裝了軌道燈,以便讓辦公室內的植物24小時獲得照明,導致北分署在2023年的電費上升超過3萬度。

對此,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勞動部長洪申翰兩天前才在立法院稱「謝宜容在經費的支出沒法律的問題,一切都按照流程在走,只是觀感不佳,應該由行政內部的檢討」,沒想到洪申翰馬上就被檢方打臉,洪申翰的盲目背書凸顯勞動部長在法律素養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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