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件層出不窮,銀行行員、超商店員常在防詐扮演第一線的角色,但近日,有一名行員抱怨,在防止詐騙的過程中,因客戶稱跟金融公司借款,要臨櫃領300萬,行員因擔心客戶被詐騙,而關心對方的用途,卻引來家屬無理痛罵,甚至投訴到金管會,讓該行員覺得這麼做「很不值」。
行員指出,客戶是一位66歲的女性,她前來銀行臨櫃領取300萬元,因擔心她遭詐騙,開始對她的資金流動及用途進行詢問。客戶稱急需資金,向民間金融公司借款,但覺得利率過高,遂藉助朋友資金,計劃以房屋再貸款來償款項。客戶不斷詢問房屋貸款的條件,似乎在表明自己的真實意圖。
行員指出,當天,該民間金融公司也派遣業務員到場,並提供了合約書,上面有公司的章戳和客戶的個人印章,顯示借款的日期、金額、還款期限及利率等資訊。行員與主管查證了該公司的商工登記,確認其經營金融貸款業務,但業務員未能出示證件,表示行內人員多以「化名」登記。
行員表示,儘管有足夠的證據,但仍覺得直接領取300萬元現金風險太高,因此建議客戶進行匯款以保留交易憑證。不過,業務員告訴客戶,這樣可能會涉及稅務問題,並且用匯款的方式金額會更高。最終,在客戶的堅持下,行員協助她取出現金。然而,客戶的女婿得知此事後,對該行員提出控訴,認為銀行行員與詐騙集團勾結,協助母親拿錢,並質疑行員是否應該通知家屬。
行員表示,自己在第一線防止詐騙付出了許多努力,卻頻繁遭到客戶的指責。面對被詐騙者的家屬,她只能對家屬說,「客戶是高齡者而不是失智症患者,若家屬想控制她的資金,應該主動申請監護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