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同專欄】主管有權要求下屬深蹲或伏地挺身嗎?

李家同/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我國發生一件很奇怪的事,有政府主管要求下屬深蹲或伏地挺身。有很多立委認為這是霸凌,我不知道霸凌的定義,所以不願對此事是否為霸凌表示意見。但我首先要問的是,政府官員可以要求下屬深蹲或伏地挺身嗎?我認為政府主管絕對沒有這個權力,如果他認為同仁應該注重運動,可以鼓勵大家運動,但不可以強迫任何人在上班時間做任何運動。

其實這件事使我感覺到,雖然我國已是民主國家,有些公務員不知何故,仍然有官威情結,總認為自己高人一等。這是政府應該好好檢討的。有一張照片是老布希總統的,他要接受媒體訪問,所以他的部下忙著搬椅子。他也在幫著搬,可見得在他腦中,自己雖然是總統,看到同仁在搬椅子,他當然也該服其勞。他顯然是沒有官威的人。

還有一點,要求下屬做伏地挺身,萬一有一位下屬身體很弱,做伏地挺身就很丟臉。這位主管難道不知道這一點嗎?普通人都知道,絕對不要說任何一句話或做任何一件事使他人感到不舒服,這是最基本做人做事的道理。

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電視台每天都有報導。我覺得我們也不該太注意這個個案,而要全面地檢討政府官員知不知道自己的權力是有限的。更應該注意政府主管必須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人。糊塗的主管極可能會壞事的。

※本文轉載李家同教授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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