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涉四大罪 遭起訴求刑28年半

北檢今(26日)起訴柯文哲,北檢襄閱檢察官高一書說明柯案起訴結果。圖/陳思豪攝
北檢今(26日)起訴柯文哲,北檢襄閱檢察官高一書說明柯案起訴結果。圖/陳思豪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天(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起訴柯文哲等人共9人,柯文哲涉涉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4大罪,共求刑28年6個月。

根據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今早依起訴書表示,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更收受千萬賄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褫奪公權10年,另外侵占政治獻金罪嫌11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處2年6個月,共求刑28年6個月。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延伸閱讀

臉書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