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30日上路,但相關配套、子法和補償辦法,內政部都未能提出,各縣市政府尤其是農業縣與農會、農民都呼籲暫緩實施。國民黨團今天(27日)召開記者會,主張《國土計畫法》暫緩實行4至6年,讓行政部門有充裕時間溝通並建立完善制度,否則貿然上路將是一場災難。
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目前《國土計畫法》的幾項爭議,包括農業權被忽視、補償機制不明確、農地劃設標準不一,以及拉平城鄉與農業區價值的相關配套措施滯後等,仍未獲得妥善解決。此外,《國土計畫法》的修訂涉及經濟部、財政部、農業部等多個部門,需更多時間讓各部門從國家整體角度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
副書記長張嘉郡表示,《國土計畫法》討論多年,近日才被發現內政部有7項子法未具完善,也未跟立法院充分討論。全國各縣市農地分配量不同,像雲林縣平均每人負擔農地面積是全國人均4.5倍,更是如無農地的台北市700倍;將農業權入法,增訂《國土計畫法》第32-1條文,補償制度參考德國「特別犧牲、特別補償」的法理,才是正辦。
高雄市立委柯志恩表示,《國土計畫法》立意良善,但如果相關執行、配套、子法均未妥善,會對農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例如,若農地被劃分到城鄉發展地區,未來商機無限;若被劃分到國土保育農業保護區域,將永世不得翻身。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既然政府要限制農地使用方式,就應給予農民補償。現在連民進黨22位立委都提出展延版本,認為不該倉促上路。現行《國土計畫法》著重劃設功能分區,整部法「只有棍子,沒有糖果」。《國土計畫法》不應只做土地管制,也該有對於農業補貼、損失補償以及土地配套措施的完整支持。
台中立委楊瓊瓔表示,《國土計畫法》連配套子法都沒有,如何繳交分區圖?農地劃設標準,為何各縣市落差如此之大?法律若要上路,檢核機制、補償機制、開發用途都討論清楚了嗎?《國土計畫法》最大問題之一,就是對農業發展有很多限制,卻無周全的配套措施。
雲林縣立委丁學忠表示,雲林農民非常恐慌。朝野立委都認為,農業權、農地使用不該受到《國土計畫法》施行的影響和傷害,但政府部門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根本看不到農民的艱苦。
南投縣立委馬文君表示,南投縣境內有74%土地位於保育區,農業發展區23%,能夠成為城鄉發展區的土地,有部分落在《國土計畫法》的劃分區域內。賴政府只用口頭承諾會給予原來區域內的建物就地合法,但母法內根本沒有看到相關條文。如何保障已經存在的合法建物?農民造成的損失該如何補償?都必須明訂。
嘉義縣立委王育敏表示,嘉義縣是農業大縣,雖然嘉義縣已經交出功能分區圖,但仍接到農民陳情,期盼《國土計畫法》暫緩施行。例如阿里山很多地方被劃分農一,完全不能開發,但茶葉、咖啡是當地特色,一旦限制發展,阿里山的觀光業如何生存?相關配套不足,難怪農民怨聲載道。
南投縣藍委游顥表示,《國土計畫法》相關配套的子法共有23項,只發布16項,但仍有7項子法進度不明,賴政府說年底前可以完成,但包括《森林法》、《農業發展條例》相關部會溝通進度幾乎是零,若倉促上路對於地方政府尤其是農業縣而言將是一場災難,比貪汙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