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9時48分許,珠海發生駕車衝撞民眾重大案件,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27日)宣判,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新華社報導,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27日)依法對被告樊維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進行了審理並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配,故意以駕車衝撞人群的方式發洩私憤。綜合先前報導,62歲的被告樊維秋是在犯案前一天購買越野吉普車作案,在11月11日晚間19時48分許,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衝撞正在運動、散步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的重大傷亡。
珠海法院認為,被告人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今天的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樊維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發表意見,樊維秋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認罪。
由於事發時正值中國(珠海)航展開幕前夕,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廣東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發生駕車衝撞行人案件,性質極其惡劣。要全力救治傷患,精心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安撫善後工作。要依法嚴懲凶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極端案件,全力保障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