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反制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1月2日正式提覆議

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後,行政院確定將於明年1月2日提出覆議案。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中)30日主持「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31次委員會議」。圖/中央社
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後,行政院確定將於明年1月2日提出覆議案。圖為行政院長卓榮泰(中)30日主持「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31次委員會議」。圖/中央社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後,由於調高憲法法庭判決門檻,將提高民進黨政府透過釋憲方式凍結立法院三讀法案的難度,為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於31日表示,行政院將於114年1月2日行政院會中正式通過提覆議案,這也將成為憲政史上的第15次覆議。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要求憲法法庭的評議需有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其中9人同意方可作出違憲宣告。然而,立法院近日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時,全數大法官提名人遭到否決,導致憲法法庭人數不足。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這將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讓大量人民的申訴案件無法受理,直接影響憲政機關的功能。

司法院近日指出,自2022年憲法訴訟法上路以來,至去年底約有99.1%的案件為人民申請。然而,新版條文施行後,若憲法法庭因人數不足而無法運作,這些案件將無法審結,損害人民救濟權。

行政院人士向媒體表示,修正案將對行政院的訴訟權產生負面影響,而其「自公布日起施行」的條款,可能在法案生效當天立即使憲法法庭癱瘓,許多進行中的案件被迫中止。因此,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若認為有「窒礙難行」,可經總統核可後於10日內提覆議,本次《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於12月24日送達行政院,覆議的法定期限就是明年的1月2日。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將利用最後期限,於1月2日的行政院會中通過提覆議案,並正式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這也意味著立法院需在15日內對覆議案作出決議,否則原決議失效。然而,若立法院以全體立委半數以上(即57票)通過維持原案,行政院必須接受該決議。

值得注意的是,除《憲法訴訟法》,立法院日前還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案,但由於目前行政院尚未收到另外兩項法案,因此覆議僅限於《憲法訴訟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指出,選罷法部分仍需進一步審查「罷免票高於當選票的加1版本」,而財劃法則與總預算案的通過有密切關聯。林思銘認為,應先確保預算執行無疑義後,再行公布財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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