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對憲訴法提覆議 賴清德火速核可

總統賴清德火速核可行政院針對憲訴法修正案提出的覆議。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火速核可行政院針對憲訴法修正案提出的覆議。圖/中央社

行政院今(2日)召開2025年首次的院會,並決議針對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行政院今天已呈報總統賴清德,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認有窒礙難行之處,所以移請立法院覆議,賴清德已經核可。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經過深入討論,行政院認為《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的規定以立法超越司法,這種不合理的標準將會導致憲法法庭的運作受到實質影響,違反司法院大法官對憲法的忠誠義務,並可能對人民及機構尋求救濟或解決憲法爭議的權利造成嚴重威脅,進而影響我國的憲政秩序。

卓榮泰指出,修正條文第4條第3項中對總統提名大法官後,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期限並未規定,這使得憲法法庭的穩定運作無法得到保障,規範的不足也會造成運作變得困難。此外,修正的第95條規定則讓現任的大法官無法行使其憲法職權,進一步癱瘓了憲法法庭的運作,且缺乏過渡條款以妥善處理原本應屬於憲法法庭的案件。

卓榮泰重申,我國憲法在政府結構上採用五權分立的體制,任何憲法機關的權利行使都必須尊重權力的分立與制衡,並且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範圍。他立法對大法官的職權行使不應過度干預,以免侵害司法權的正常行使。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為我國最高的行政機關,行政院有責任維護憲政秩序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希望透過此次覆議,能促使立法院重新審核法案內容,以尋求符合憲政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並妥善回應公民社會及各界的關切,確保憲政體制的正常運作。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將對憲法法庭運作造成深遠影響,危及違憲審查功能。所以為了守護民主自由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救濟,賴清德基於行政院所提覆議理由,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程序,核可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起覆議。

郭雅慧指出,賴清德認為憲法法庭審判權的行使,不只攸關國家憲政秩序維護,也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息息相關。且此次修正條文實存有高度憲政爭議,所以希望能透過憲法所定之機制,讓立法院朝野政黨,有機會再次檢視法案內容,期盼能透過理性的溝通與協商,尋求共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對此表示,國民黨團尊重《憲法》賦予行政院提出覆議的權利,也在預料之中。但國民黨團會否決覆議案,會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討論表決日期,他預計會在本月10日、14日院會處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會針對憲訴法修正案提出覆議。圖/新聞梅花製圖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會針對憲訴法修正案提出覆議。圖/新聞梅花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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