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民進黨立院黨團今突然提變更議程案要改選院長,直指立法院長韓國瑜配合國民黨主張,待立院完成憲訴法覆議並經總統公布後才將選罷法、財劃法咨請總統公布的政治操作,不僅違憲且嚴重破壞憲政體制。
民進黨團主張,立委柯建銘、吳思瑤、蔡易餘等51人鑑於2024年12月20日立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其中憲訴法於2024年12月24日各請總統公布。但同日三讀通過的選罷法、財劃法,韓國瑜卻依本院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之請,違反憲法第72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規定,逕自暫緩將已在院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咨請總統公布。
民進黨團批此做法,是委員會個別召委凌駕憲法、國會立法程序及國會議長,獨斷決定三讀通過法律發布與否,毀憲亂政,莫此為甚。而韓國瑜公然配合國民黨主張,待立法院完成憲訴法覆議案並經總統公布後,才要將選罷法、財劃法咨請總統公布的政治操作,「不僅違憲、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也違反「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立法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之規定,「實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一職。」
民進黨團主張,「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之規定,提請改選本院院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民進黨團這時不提罷免韓國瑜就可以關門了,不管會不會成功,這是基本立場,不希望有一個違法又違憲的院長,坐視議事人員弄一堆怪招。
柯建銘稱,憲法72條規定很清楚,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經覆議程序,應馬上送給總統、行政院,這是憲法規定,「我問韓國瑜為何只有憲訴法,另外兩個法呢?韓國瑜回答召委說不能送。」
柯建銘表示,國民黨突然發現什麼怪招,為了違法違憲案子占領主席台兩次,舉手表決、打架完成三讀,他稱,黨內同志吳思瑤講得很清楚,一定會聲請釋憲,這樣的歷史大爭議,好像掌握舞台就要直接賣給中國,為何選罷法、財劃法不敢送?他們知道覆議後到公告實施前會暫時處分。民進黨團有原則,非罷免韓國瑜不可,召委違法違憲,這是今日議程,會列入公報,相關議事人員包含韓國瑜、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祕書長周萬來、內政委員會跟財政委員會召委等等送監察院彈劾,也會到法院提告,這都要做,「否則放任周萬來跟秘書處長搞鬼,立法院可以關門了。」
對此,國民黨立院團總召傅崐萁說,去年12月大法官投票,柯建銘公然對抗打臉總統賴清德,投下反對票,今年元旦賴清德演說呼籲,朝野走向民主正途,更喊出大和解咖啡,但不到兩天,柯建銘就提罷免韓國瑜,「柯總召,你跟賴清德在唱雙簧再次打臉?」
傅崐萁表示,今天是新年第一次院會,柯建銘就提院長罷免案,是史無前例、中華民國憲法史上第一次提罷免國會議長,今天要審很多民生法案,一早卻看到柯建銘提此案,「從去年到今年 ,在柯建銘魔法棒下,立院永無寧日,奉勸柯總召,你七老八十了,多做一點善事,不要搞得國家不得安寧」。
對選罷法和財劃法未送出,柯建銘一直很介意,去年底就說,接下來會發動罷免,若韓國瑜再不處理,民進黨將向法院提告相關人員刑事責任,更向憲法法院聲請解散違憲的國民黨。
不過在大法官提名投票時,被民進黨擋下的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12月31日隨即在臉書PO文說,要解散政黨,依憲法和政黨法規定,程序上起碼必須由政黨主管機關提出聲請,不是黨鞭靠著「黨團自主」隨便喊喊、許下心願,就要應該獨立審判的憲法法庭言聽計從、主動審理。劉靜怡酸柯建銘,「國高中公民課沒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