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立院三法柯建銘提「公投解散國會」 吳思瑤:那是較後面的事

民進黨團立院總召柯建銘(圖)提出,為了阻止憲法訴訟法等3法修正案,可訴諸公投。圖/中央社
民進黨團立院總召柯建銘(圖)提出,為了阻止憲法訴訟法等3法修正案,可訴諸公投。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選罷法》及《財劃法》3法修正案,行政院已向《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案,不過一般預料立法院不會通過覆議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提出「公投解散國會」建議,認為「全面改選最快」;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訴諸公投是「比較後面的事」,目前主要方向是,若立院未通過覆議案,將立即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選罷法》及《財劃法》3法修正案,行政院昨已向目前唯一送至行政院的《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案,總統賴清德火速核准,昨日下午就已移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憲法》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做成決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由於國會藍白加上無黨籍人數占優勢,一般認為覆議案應該難以通過。

目前綠營主要尋求救濟方式是釋憲及暫時處分。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如果總統及五院或1/4以上立委認為法律牴觸《憲法》,得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不過若新版《憲訴法》生效,因大法官須10人才可開會,但目前僅8人,人數未達開會門檻。

民進黨團也出現「發動公民複決」的聲音,不過依法最快今年8月才能舉行公投。

對此柯建銘表示,今年就可舉行公投,甚至現在就能發起,因為解散國會必須要立法院提倒閣才能提出,但掌握國會的國民黨、民眾黨根本不可能發起,因此,既然公投可修憲,也能解散國會,「直接全面改選是最快的。」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民進黨中央與民進黨團並未討論公投,目前救濟方式是循《憲法》規定覆議、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訴諸公投則是比較後面的事情,黨團在法案通過的前後,一直與府院保持密切的溝通對話,目前就憲法授權、能夠啟動的各項救濟程序尋求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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