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犯多起洗錢案遭檢方起訴,開庭審理後,新北地院合議庭定於今年5月29日宣判,合議庭昨(13日)裁准在押的郭哲敏以2億元重金交保,儘管院方此次提供12天的期限讓郭哲敏湊齊交保金,但郭哲敏僅花4小時就繳完錢辦妥手續;對此,新北檢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
郭哲敏涉嫌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非法獲利高達16億元,案發後曾潛逃至泰國,遭泰國警方逮捕後,前年8月被遣返回台並羈押禁見,後續雖曾以5000萬及1億元重金交保。不料,檢方因郭哲敏的電子腳鐐示警高達926次,另外還有電量示警、電話非本人接聽等情形,不排除他可能再度逃亡而抗告;新北地院最終於去年11月27日裁定郭哲敏羈押禁見。
新北院合議庭於昨天上午9時,以電話通知郭哲敏的律師團裁准交保2億元,並於昨日上午11點從台北看守所提解郭哲敏與同案在押被告張旭昇,送達裁定書簽收,並將兩人留置於新北院候審室籌措保證金。
郭哲敏昨天僅花4小時便湊齊2億元保證金,辦妥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程序及安裝電子腳鐐後,郭哲敏於昨下午5時30分許離開新北地方法院。
檢方認為,郭哲敏前次1億元的交保金已退還,卻依舊快速繳齊2億元,印證郭哲敏財力雄厚,因此將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