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過好年 健保署開放慢性病患者提前10天領藥

春節連假長達9天,健保署放寬領藥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可提前10天領藥。圖/中央社
春節連假長達9天,健保署放寬領藥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可提前10天領藥。圖/中央社

今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125日至22日),健保署考量春節期間部分醫療院所減診或暫停門診,為避免慢性病患者因領藥不便而中斷用藥,特別宣布彈性調整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領藥規定。若民眾上次領藥的最後用藥日期(藥吃完的時間)落在春節期間,可提前於115日(含)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藥局領取下個月藥品,確保用藥不中斷。
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專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設計,效期最多為90天,但需分次調劑,每次給藥量不得超過30天。持有此處方箋的民眾,原則上需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能憑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次用藥。然而,因應春節長假,健保署此次特別放寬規定,讓符合條件的患者可提前領藥。
健保署提醒民眾,為確保春節期間健康無虞,應遵從醫師指示定期用藥,並務必在春節前完成相關領藥手續。若對領藥規定有疑問,可主動向診所、醫院或藥局詢問,避免因規定不清而耽誤領藥。
此外,健保署強調,慢性病患者在春節期間需特別注意飲食與作息。春節習俗常伴隨豐盛的飲食,但大魚大肉容易造成血壓、血糖或血脂波動,可能加重病情。因此,患者應自我約束,避免過量攝取高油、高鹽或高糖食品,並持續進行適量運動,維持良好的生活習慣。
透過此次措施,健保署希望能幫助慢性病患者順利度過春節假期,減少因醫療資源不足而造成的用藥困擾。民眾如需回診或領藥,務必提前規劃時間,以確保健康與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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