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伏法 下一個是誰?法務部推給憲判字8號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強調,執行死刑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死刑規則。圖/中央社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強調,執行死刑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死刑規則。圖/中央社

死囚黃麟凱於昨日晚間槍決伏法,為總統賴清德任內首次執行死刑,外界關注下一個伏法死囚是誰?對此,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今(17日)表示,依照憲判字8號相關規定(死刑合憲),一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進行審核。

黃謀信被媒體問及,其餘的36名死囚還有誰符合執行資格,黃謀信未回覆而推說,依照憲判字8號相關規定,一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進行審核,法務部尊重檢察總長,若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會依法處理。

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於去年11月21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透過行政體系與最高法院聯繫而得知,最高檢察署已詢查37名死刑犯案件,其中7名死刑犯的評議簿有留存,且可證明當時判決死刑時,法官是一致決,有30名死刑犯評議簿沒有留存,若無法證明法官是一致決,可由檢察總長審酌後,為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

另外,憲法法庭曾點名5名死囚可提出非常上訴,可能因此逃過一死,包含死囚中的唯一女性林于如、縱火奪走五條人命的林旺仁以及槍殺2名朋友的沈岐武,都被認定有心智缺陷,不符合釋憲後的死刑規定;另外,綁架富商撕票的黃春棋、陳憶隆,因為適用法令採唯一死刑,已確定違憲,也可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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