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聲請《憲訴法》暫時處分 林思銘:民進黨在怕什麼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左)23日回應民進黨團將對《憲法訴訟法》提出暫時處分。圖/記者簡立欣攝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左)23日回應民進黨團將對《憲法訴訟法》提出暫時處分。圖/記者簡立欣攝

總統府今天(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之前立法院否決行政院針對《憲訴法》覆議後,今天是總統公布的最後期限,公布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要在法案生效3天之內,由民進黨團聲請暫時處分,對此林思銘指出這真是違法亂政,「民進黨怕什麼呢?」

林思銘是在今天前往中正一分局狀告行政院各部會在總預算案審查期間違反《社維法》時,接受聯訪做出上述說明。他說,《憲訴法》經過總統公布後,法案最晚3天後生效,柯建銘說要在法案生效的3天之內提出暫時處分。但《憲訴法》根本沒有這樣的急迫性,很多法律學者已經表達中肯意見,也指出《憲訴法》修法根本沒有違憲問題,只是把大法官未來憲法法庭的組成、憲判門檻等,做出很明確規定,讓其符合法律明確性的原則,民進黨怕甚麼呢?

林思銘說,民進黨團竟然還要對《憲訴法》提出暫時處分,但暫時處分當初在憲判第9號時,有8位現在仍然在職的大法官,對要提出暫時處分或是釋憲,說一定要等到法案公布生效之後,才可以提出暫時處分或是釋憲。法案都還沒有生效,如何提出釋憲?這還是8位大法官共同意見,大法官要打臉自己嗎?

至於法律生效之後,民進黨要提出暫時處分或是提出釋憲,林思銘說,就按照《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去處理,這才是合乎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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