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少年案件不再只是個人問題,現在該是社會和國家站出來的時候了。」--韓劇「少年法庭」的對白,道出少年事件的國家社會責任。
新北市國中生殺人事件,引起社會震撼。15歲青春生命的殞逝,被害少年是一位孝親友愛姊姊的孩子,少年的離世,我們無法想像他的家人該如何面對如此的傷痛,孩子的身後事更需社會支援。而事件加害人學生在做出此事的瞬間,心裡所想為何,在曾經犯錯的少年回到教育體系後,他們所處家庭、學校及社會的輔導機制是哪個環節漏接了這樣的學生?傷害造成後的國家社會功能如何強化,才能預防下一個不幸事件的發生?
事件當下適逢選戰期間,候選人提出的事後改進措施等主張,但那些主張真的是已經坦然面對少年事件的原因並有效執行少年輔導保護處分嗎?選舉激情過後,還會有人關心少年事件嗎?
面對令人遺憾的少年事件發生,罪刑是討論之一,但如果未能深入探討少年事件的原因及其犯罪養成的環境為何,甚至忽視少年犯罪處遇後的追蹤輔導及司法機關與教育、社政、勞政等機關間聯繫工作落實與否,那麼社會悲劇仍會不斷上演。
國家之所以訂立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之區隔成人犯罪,便是基於國家親權主義之概念。在此概念下的少年是國家的資產,故當少年家庭無法提供適當之照顧及保護時,國家有介入保護之權利及義務,以矯正其品行,幫助其健全成長。因此,少年事件必須被檢視及理解並積極改善的是少年本身、少年原生家庭、少年所在社會環境(教育、勞動、社區環境等)。這是嚴肅複雜的社會工程,找出少年事件發生的原因加以預防,並能在少年未犯罪前即能結合學校、社會資源予以個人及家庭的協助,也是關鍵的一環。
分享曾在大學時期擔任少年觀護志工的案例。一件因偷竊的少年家境狀況不佳,在陪伴少年期間傾聽他的心聲、陪他到圖書館讀書,從陪伴關懷中得知因少年喜歡作畫,於是贈送畫具讓其能培養興趣並發揮所長。另一件則是因父母親忙於工作,疏於教養照顧,少年只能在宮廟尋求同儕認同,因此加入幫派,但在輔導陪伴期間,父母親及時醒悟到問題所在、盡力改善與少年的家庭關係。這些少年需要的不會是一個月到法院報到一次而已,他們需要的更是長期的陪伴與未來的願景。
在參與家訪關懷脆弱家庭學生中,常見父母因貧困、失業、重病、入獄或婚姻等原因,少年們在家庭或學校不得其所,以致行為偏差。面對成長在家庭失能的孩子,我們必須勉力結合社會資源幫助孩子,從三餐溫飽、急難救助、獎助學金、運動校隊、培訓一技之長及社區高關懷學生據點等,予以生活、就學、就業的協助,除強化少年自信,也為需要被協助的家庭轉介相關資源。
在協助受暴家庭的兒少當中,也曾有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創傷的孩子,因其所受暴力創傷未被妥善對待,他的身心處於警覺狀態,便容易與人衝突,從受害者變加害者。依賴著民間社福及更生少年團體不離不棄的陪伴復原,培養生活自立的機會,才收起暴戾之氣並成為助人者。
少年事件處理法歷經幾次修法,2019年以強化少年輔導保護能量為核心的大修法之後,為何少年困境仍未被看見?對於少年司法的資源分配,真得到位了嗎?少年處遇措施的精進被關心了嗎?離開矯正機關後的追蹤輔導及就學、就業等轉銜協助的成效又是如何呢?
少年事件法新制於今年全面上路,從曝險少年到觸法少年規範各機關的法定義務。在曝險少年部分,要求各縣市政府成立「少年輔導委員會」以「行政輔導先行」方式,減少少年觸法的可能。此打破過往「懲罰」少年的模式,其角色是推動預防少年犯罪,包含強化親職教育、法治教育等,但就目前觀之,其輔導量能有限;各縣市首長對少年輔導會組織人力及資源投入的支持,這都是少年司法新制實施後必須被關注和檢視的重點。
面對少年輔導保護工作困難的現實,增加少年保護官人力也是必要資源配置之一,以確保少年輔導保護執行的品質。就少年司法實務而言,為使觸法少年處遇能符合少年最佳利益,將保護處分接軌教育、社區環境,並能與學校、社會第一線輔導人員有更緊密的聯繫保護機制,建制專責少年保護官刻不容緩。
觸法少年復歸社會的職業培力,必須精進。衛生福利部統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交付安置或感化教育結束等追蹤輔導人數,2022年386人,但在協助離開少年矯正機關之少年就業服務,求職登記62人、推介就業14人。矯正、職訓、就服與社會連結,或研議少年服務關懷據點,仍有待突破。
少年困境不在「書包」,是在國家社會體制的本位主義及斷裂式的服務。同時也必須提醒,讓少年真正認知其行為違法且不可再犯也是少年事件中對少年保護的一環,現行實務上對少年的一味寬容,法官甚至堪比慈母,且在少年事件調查審理程序中輕被害人之保護,例如不准告訴代理人閱卷、法官趕在少年滿21歲前結案等,如何兼顧被害人程序正義亦有討論改進的空間。新政府、新國會必須共同思考專責機關整合少年事件輔導資源、犯罪實證統計調查、少年家庭困境的改善、監護人積極參與矯治過程等。縱然少年無選票,其未來卻比任何事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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