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及貪汙案,於去年12月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由於她的羈押期限將至,新北地檢署在本月4日表示,有事實足認謝宜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因此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而新北地院於今(7日)裁定謝宜容延長羈押兩個月。
檢調在去年12月10日對謝宜容及23名相關人員進行搜索和約談,檢方懷疑謝宜容與其他被告在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辦公空間整修和視覺設計標案中,對林姓被告所屬的某公司給予了不當的優待。這名林姓被告在投標過程中涉嫌與其他廠商串標,或借用他人名義參與投標,以此獲取不當利益。
檢方進一步指出,林姓被告透過其公司為謝宜容量身打造符合其喜好的辦公環境。此外,謝宜容還涉嫌使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的資金購買禮品,並將其挪作私人公關用途,與公務無關。
由於檢方認為謝宜容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和政府採購法,涉及侵佔公有財物和利用非法手段影響開標結果等重大犯罪嫌疑,因此於去年12月11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由於謝宜容的羈押期限至今年2月10日,檢方認為有證據顯示謝宜容可能會滅證、勾串他人或逃亡,因此向新北地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兩個月。經法官訊問後,新北地院認為原有的羈押理由仍然成立,裁定自2月11日起延長其羈押禁見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