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疑似改裝施工不慎,今天(13日)發生嚴重氣爆,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26傷,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台中新光三越百貨的「商業火險」由4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其中新光產險(2850)承保比重為70%,其餘3家則為國泰產險、明台產險和泰安產險,各占比10%,「公共意外責任險」則是由新光產險獨家承保。新光三越對四位罹難者家屬各別提供新台幣100萬元致意。
新光三越百貨總經理吳昕陽也趕赴台中,對於意外的發生,他表示,非常震驚及悲傷,強調新光三越會負起該負的責任。吳昕陽強調,現在最重要的就是,給予傷者和往生者關注和關心,第一階段的撫卹,新光三越會盡所能,也會針對該負責的,負起所有責任。吳昕陽表示,我們自己的同仁也受到傷害,目前先做相關處理,後續的部分一定會再跟各界報告。
台中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陽、執行副總吳昕昌及相關高階主管,已於13日下午第一時間前往意外現場,並對四位罹難者家屬各別提供新台幣100萬元致意,以表達最深切的哀痛與關懷;隨後亦趕赴五間醫院分別探視25位傷者並提供慰問金。
金管會保險局主秘古坤榮指出,依據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每一人身體傷亡300萬元、每一事故財損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30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額4800萬元;至於,實際投保情形要由各產險公司說明。
據了解,商業火險主要是針對補償火災、爆炸引起的火災、閃電雷擊導致店家的財物損失,公共意外責任險則是針對消費者在營業處所內因意外事故受傷、死亡或食物中毒等,當店家需要負起賠償責任時,即可透過公共意外責任險轉嫁風險。產險業者表示,以此事件為例,對於法人而言,這兩種保險通常是營業店家會投保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