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駕CH-47逃陸、拍心戰片 8軍官淪共諜有罪定讞 最重判13年

陸軍菁英部隊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的前中校謝孟書被指控與大陸情報單位合作,洩漏軍事機密(示意畫面,與此案無關)。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陸軍菁英部隊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的前中校謝孟書被指控與大陸情報單位合作,洩漏軍事機密(示意畫面,與此案無關)。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陸軍菁英部隊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的前中校謝孟書,以及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的前少校蕭翔雲等6名現役及退役軍官,被指控與大陸情報單位合作,洩漏軍事機密。謝孟書甚至承諾協助大陸接收我CH-47重型運輸直升機。經過高檢署的偵查起訴後,高等法院對謝男等8人判處從13年到1年半不等的刑期。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於今(14日)駁回了上訴,全案定讞。

此案始於桃園檢調單位掌握的情報,對謝姓退役中校進行跟監調查,發現他甚至到泰國交付國防資料。由於洩漏的資料涉及國防機密,此案變得更加嚴重,升級為外患罪。桃園檢調隨後報請台灣高等檢察署進行深入偵辦,並於2023年7月展開搜索調查,逮捕相關人員,包括謝姓中校及他的接頭人士。

隨著調查深入,檢方發現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金門防衛指揮部及化生放核訓練中心等多個單位的現役軍士官均涉及此案,最終共逮捕了6名軍士官。經調查後,檢方對包括蕭翔雲、謝孟書及其他相關人員依據《國家安全法》提出公訴,高等法院隨即開始審理。

經檢方調查,退役軍人、台商陳裕炘因涉及其他案件逃往中國,為獲得台灣的軍事情報,開始與還在擔任軍官的蕭翔雲接觸,承諾支付費用以作為報酬,並要求介紹現役軍人以便在中國發展組織。蕭翔雲於110年8月及9月期間接受此要求,先後吸收了退役軍人謝秉成及現役軍官康奕彬、何信儒進入中國的工作組織。

除了向陳裕炘洩漏軍事機密外,蕭翔雲還將康奕彬和何信儒提供的部分敏感資料交給陳裕炘,並收受了共62萬元新台幣的賄款,康奕彬和何信儒也分別因提供敏感資料而獲取了70萬元和60萬元的賄款。

另外,謝秉成經由蕭翔雲與陳裕炘接觸,並在111年底至112年3月期間吸收航特部的中校謝孟書、現役軍人洪睿洋以及陸駿方加入中共組織,並向他們索取的部分國家軍事機密後,再交給了陳裕炘。

後來,中共組織指使謝孟書計劃駕駛「CH-47契努克」直升機逃往中國,並由他擬定叛逃計劃;陸駿方則在謝秉成的要求下拍攝心戰影片,介紹自己的服役單位和職稱,表達對於解放軍的投降意願。

洪睿洋向謝秉成收取44萬6000元、謝孟書向謝秉成收取55萬6000元、泰銖4萬元,陸駿方則是收取了1萬元賄款。

至於現役軍人劉立齊,則在112年5月20日利用值班機會,將未經授權的軍事機密私藏於值班官員宿舍內,企圖窺探軍事機密。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謝秉成作為中華民國國民,為了發展組織而背叛國家,還涉及賄賂,實在令人震驚;而蕭翔雲、康奕彬、何信儒、洪睿洋、謝孟書、陸駿方及劉立齊等人在服役期間受到國家栽培卻因金錢誘惑而向中國提供情報,造成重要機密外流,影響極為嚴重。

合議庭指出,謝孟書預謀叛逃及陸駿方拍攝心戰影片的行為違反了對國家的忠誠義務,這不僅損害國家安全,也影響了台灣人民的福祉。

高院審判長張惠立在宣判後向被告表示,希望他們好好在獄中反省,並在獄中學得一技之長,出獄後要好好做人,「這是我所能給你們的祝福」,希望能學得經驗,未來好好面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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