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威志/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
賴清德總統前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表示為了因應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提出五大國安威脅,以及十七項因應策略;包含將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其目的在讓軍法官與檢調共同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刑事案件。
賴總統重申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在因應中國滲透威脅上,提出的策略除了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外,也將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
賴更宣示要研擬在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之處罰。除此「在因應對國家認同之威脅方面」,指示內政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就申請中國涉及身分認定的各種證件,包括: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持續進行必要的清查及管理,尤其是對國家有忠誠義務的軍公教人員。
過去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正是因為2013年發生知名的「洪仲丘士兵疑遭虐待致死案」,當時辯護律師正是現任國防部長顧立雄,當年強力喊話「絕對不允許軍法復辟」,如今等於改變了立場;雖然國防部回應是調整當時不足的制度,堅持正當法律程序未變。但軍法復辟是進行式,而且是國防部主導並非是「司法院」,怎麼會是正當法律程序?
當局有濫用國安名義之嫌行白色恐怖
此次國安會議所提威脅與策略,已然設定在「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心態,將兩岸交流接觸的國人當成共諜,在未「宣戰或宣布敵對狀態」,甚至在未切斷「交流與21項兩岸協議」前,似有濫用國安名義,限制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許多策略實際上成了打壓異議、限制言論與行動的「白色恐怖」手段。
執政黨不惜將《反滲透法》、《軍事審判法》、《國家安全法》與《陸海空軍刑法》連結,將之變成政治上的攻擊工具。更不惜將過去模糊、酷厲的不當刑事法規,要求國防部、法務部、內政部加劇、加嚴擴大執法空間!這真的是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嗎?愧對了民進黨創黨元老們,在蔣中正政權遭受中共武力犯台、匪諜滿布時也要抗爭,訴求廢除戒嚴回歸憲政的大無畏作為呀!
軍事審判貴在其司法獨立性
不過,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倒是講對一半,即指出「獨立性」相當重要;然而,未講的一半即是,不該僅僅是「軍法官獨立」,更重要的是「軍法審判系統獨立」才是保障公正審判的司法獨立真諦!所以,《軍事審判法》修法不應由國防部主導,或苟循以往設於國防部之下的系統!
軍事審判系統應是在司法院最高法院下設「兩級軍事法院」,如同行政法院的特別法院;同時,修正各類「軍事組織法」,讓考試院增設「司法軍法官、軍檢官特考」取才,才能改變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解決「官官相護」問題!而能建構一個更全面、更專業軍法審判制度。除此,也應配套廢除《陸海空軍刑法》,因該法屬於動員戡亂時期的產物,充滿戒嚴的威權性,故應併入《刑法》專章規範,不應讓特別刑法在民主體制繼續殘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