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嚴厲要求國家忠誠 法律標準何在?

賴清德總統宣示的國安策略中,要求公職人員須揭露兩岸交流資訊。圖為陸委會13日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圖/中央社
賴清德總統宣示的國安策略中,要求公職人員須揭露兩岸交流資訊。圖為陸委會13日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圖/中央社

高誓男/博士 中央警察大學兼任教師
 
最近,政府高舉「國家忠誠」、「國家認同」、「國家安全」的大旗,連續出招。首先針對公務人員清查大陸身分,要求擬任公務人員應填送「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對現職公務人員則要求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其次,賴清德總統日前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布5大國安與統戰威脅,以及17項的因應策略,將從嚴審核各項兩岸交流活動。這些緊箍限縮公務人員基本權利及將兩岸導向敵對的政策,由於缺乏法律依據,強阻兩岸多年來的和平交流,引致民眾與輿論的譁然及質疑。
 
自由憲政國家必須嚴守法治 
 
首先,吾人在思考此一問題時,應以自由憲政國家的法治標準作為基準,不論現行政府所舉的國家忠誠、國家安全等理由,叫得如何震天價響,仍無法脫離法律的規範。而現行兩岸交流往來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首揭「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兩岸關係條例第1條開宗明義規定,「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由法律條文可以明確了解,兩岸關係的主軸是取向(未來)統一的,但因歷史上的戰爭糾結對抗、兩岸數十年開放往來及實質的經貿文化連結,加上近年國內外複雜的地緣政治影響,以及中共從未放棄「武統」,致使當前國內的民眾與政黨對兩岸關係所持政治意識及立場(所謂的國家認同)相當不一致,此實屬自然;然而法律規範卻明確清楚,斷非政黨一己之政治意識形態能任意宰制。兩岸情勢,目前就是「兩岸各自代表中國,主權獨立,治權互不統屬」的現狀。
 
復次,兩岸關係法制基礎是不排除「國家統一」的,因而其基本精神是站在平等互惠的立場,透過互相協商的機制與規則,進行兩岸人民經貿文化交流,以兼顧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無疑地是鼓勵正面、積極的交流,促進兩岸民眾福祉,但又須顧及防範中共的敵意作為,確保台灣地區的安全。因此,促進民眾福祉與確保台灣安全跟兩岸關係的實況即互相牽引、息息相關,如關係正向交流、愈趨密切,則能創造雙贏、互蒙其利;反之,若關係對抗交惡、愈趨決裂,則必然導致衝突,甚至戰爭,而生靈塗炭。
 
清查公務人員大陸身分 法律依據不足
 
根據政府清查公務人員大陸身分的具結書,要求簽署人員具結「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但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不包括領用大陸居住證,而申領居住證,並不須在大陸設有戶籍,不違反現行條文規定,賴政府現在的要求,確實超出法律規範,違背法治原則。
 
中共於2018年9月起向台灣居民發放「居住證」,為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等日常民生需求提供便利,對於常住、在大陸就學、工作發展的台灣民眾,居住證在辦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在申請電子錢包、購買交通票券時,都得到許多方便;但居住證不等於「身分證」,政府規範不應違法而無限上綱。相對而言,「國籍法」也未規定,公職人員不得領有其他國家的「居留證」(如美國綠卡),主要是因為其與外國國籍不同,不涉及國家忠誠問題。
 
陸委會日前表示,政府基於政策要求,不允許現職軍公教人員配合中共對台統戰作為而申領中共身分證、居住證,但當事人如拒絕配合銓敘部專案清查具結,政府不會作為懲處依據。可是陸委會梁文傑副主委卻強調:「即使現行法律沒有禁止規範,絕不允許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中共居住證,軍公教人員有配合國家政策的義務。現職人員如持有中共居住證,任職機關機構、學校即有責任釐清在人事差勤或赴陸管理制度上是否出現重大漏洞」。如此矛盾的說詞,教人如何相信政府?公務人員如不具結,高度可能會遭受人事相關單位的找碴、追殺。何況在賴清德總統宣示的國安策略中,又進一步要求公職人員須揭露兩岸交流資訊,更是違法箝制公職人員基本權利,難道公職人員的憲法保障的遷徙權,可以隨便被行政部門沒收?
 
賴清德稱大陸為「境外敵對勢力」把兩岸導向戰爭
 
筆者認為,賴清德總統日前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無權以總統之職位,擅自解釋「反滲透法」的法律條文;何況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的規範精神,此一舉措無疑是將「台灣安全」無限上綱,倒退到昔日的「戒嚴狀況」,升高兩岸緊張情勢,甚至進入「準戰爭狀態」,將國家推向戰爭邊緣。論者更質疑,此亦為配合民進黨「大罷免」作為的策略。然而,此舉實違反大多數民眾冀求維持兩岸和平現狀與安定繁榮的願望,以及違反《兩岸關係條例》追求民眾福祉的價值,而有違立法意旨及多數民意!在此呼籲執政黨:交流互惠與對抗交惡、和平與戰爭,就在一念之間,回頭是岸吧!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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