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掀茶壺風暴 勒令黃珊珊不得擁雙重黨籍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珊珊遭踢爆擁有親民黨、民眾黨的「雙重黨籍」,民眾黨中評會25日決議要求必趨退出他黨黨籍,否則不得接任不分區立委。圖/取自黃珊珊臉書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珊珊遭踢爆擁有親民黨、民眾黨的「雙重黨籍」,民眾黨中評會25日決議要求必趨退出他黨黨籍,否則不得接任不分區立委。圖/取自黃珊珊臉書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珊珊遭踢爆擁有親民黨、民眾黨的「雙重黨籍」,消息曝光後,民眾黨25日召開中評會,決議要求不分區立委2月1日前未辭其他政黨黨籍,就不得接任不分區立委,形同「黃珊珊條款」。面對黨內浮現茶壺風暴,黃珊珊面對媒體詢問,僅低調回應「一切按照程序辦理」。

民眾黨前秘書長謝立功日前指出,民眾黨雖然是柔性政黨,允許雙重黨籍,但若擔任黨的重要幹部或黨公職,依據民眾黨的地方組織辦法第三條規定,「地方黨部執行長以上、副主委、主委,還有鄉鎮區黨部的主任」,除了要有黨籍,而且不得有其他黨籍」。因此,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黃珊珊至今仍具有親民黨籍,不管是擔任民眾黨要職或是不分區立委都不妥當。

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陳智菡曾代替黃珊珊出面怒轟謝立功,強調民眾黨是允許黨員有雙重黨籍,不要連這個都搞不清楚,「誰要你出來放炮的?」「柯文哲沒欠你什麼,不要連基本職業道德都沒有,請把嘴巴閉上!」

就在陳智菡出面砲轟謝立功後,民眾黨臨時在25日舉行中評會,針對黃珊珊的雙重黨籍案進行討論,經討論後,最後決議是要求黨內的不分區立委若同時擁有其他黨的黨籍,就必須在2月1日前退出另一個政黨,否則就不得接任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這條新規定,形同是「黃珊珊條款」,直撲黃珊珊而來。

民眾黨中評會更發出聲明強調,民眾黨是柔性政黨,允許他黨成員加入本黨,但依民眾黨地方組織辦法規定,身為地方區主任以上黨務、黨公職人員,則只能有單一黨籍。換言之,除了黃珊珊之外,同樣也擁有雙重黨籍的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麥玉珍也必須辭去目前的台灣新住民黨的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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