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職場霸凌導致部屬輕生,以及侵佔就業安定基金所購之禮品並圖利特定業者,近期遭檢方起訴。該案今(8日)移交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考量謝宜容全數認罪並已繳回犯罪所得,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鐐,時限為8個月。
新北地檢署日前發表新聞稿指出,謝宜容在擔任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期間,為了確保整修工程在2023年底前完成,並避免採購金額超過150萬元,指示秘書室的劉姓與簡姓人員將部分工程拆分,使承包公司獲得不當利益逾25萬元。
檢方進一步查明,謝宜容在去年將所有對外活動及宣傳品的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採購案交由指定公司承包,並指派北分署的郭姓人員與林姓業者討論標案內容,甚至參考該公司的資料來製作標案檔案,最終使該公司獲得不法利益逾17萬元。
此外,檢調還發現謝宜容將「就業安定基金」和「就業保險基金」的預算購買總價值2萬901元的春節、端午和中秋三節禮盒共12盒,私自侵佔供個人使用。考量謝宜容身為北分署長,損害了國家機關及全體公務員的形象,檢方建議對其量處適當的刑罰;因謝宜容坦承犯行並已歸還不法所得,因此法院裁定謝宜容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鐐,時限為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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