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方批「胡說八道」 沈慶京怒喊:憑什麼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檢方發生激烈爭吵。圖/中央社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檢方發生激烈爭吵。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今(10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喚遭羈押禁見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沈慶京在庭上再次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透過白手套找他要錢。此外,沈慶京還因與檢方爭執2024年12月13日筆錄的證據效力時,指控檢方在筆錄中以括號加入檢方的觀察(如沈慶京的表情、眼神等);對此,檢方怒批「胡說八道」,沈慶京則回嗆「憑什麼說我胡說八道?」審判長見狀立即阻止雙方爭吵。

沈慶京今天下午出庭,檢辯雙方在庭上針鋒相對,特別針對偵查筆錄中的「括號」記載表情展開激烈辯論。沈慶京及其律師認為,檢察官不應主觀記載影響法官的判斷。

沈慶京的律師徐履冰主張,京華城案指控前的2024年12月13日的偵查筆錄無證據效力,理由是檢察官在沈慶京回答問題時,檢方以「括號」方式記載沈慶京的表情、眼神與心情等,認為檢方將主觀意識混入筆錄,因此當時就拒絕簽署該筆錄。

沈慶京後續補充說,當天他感到特別敏感,發現檢察官的記錄方式後,曾請求檢察官刪除括號內的文字,但遭到檢察官拒絕,此後檢方將檔案一收便離開。

聽到「檔案一收便離開」這句話,姜長志迅速反駁,稱「這是胡說八道,等一下會表示意見」。

在表示意見時,檢方指出,偵查檢察官之所以會詳實記錄,是因為沈慶京一再表示身體不適,所以檢察官在訊問的同時留意沈慶京的身體狀況,並記下文字,以利後續羈押庭的進行,括號中所註明的沈慶京的身體反應也與沈慶京的回答內容以括號分開,能輕易辨識兩者不同。

姜長志強調,括號內的註記並未和沈慶京的回答混在一起,沈慶京可以要求檢察官記錄答話,但不能要求刪除觀察紀錄。如果對此仍有異議,可請法院檢驗偵查錄影。

此外,沈慶京又再度指控林欽榮透過白手套找他「要錢」;過去,沈慶京就多次指控林欽榮透過白手套要錢一事,當時,林欽榮表示「不實謠言,將會提告」;沈慶京今天更補充,林欽榮到現在還沒有提出告訴「林欽榮不敢告我」。

提完林欽榮後,法官向沈慶京表示,要指控林欽榮等必須有憑有據;後續,沈慶京因「惡劣的檢察官」等詞,引起一旁的檢方抗議,並表示「請制止被告繼續攻擊檢察官」;審判長因此要求沈慶京別再攻擊檢方。

最後,辯護律師指出,沈慶京有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對此,審判長表示,保外醫治僅在極端情況下才會被允許,若沈慶京認為不適宜出庭,可以合法向法院請假,或由辯護律師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權利,亦或由律師代為質詢證人。

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提及,沈慶京在看守所內受非人道待遇,在醫院病房中,沈慶京手腳四肢被鐵鍊綑綁在病床上,看守所戒護人員以20公斤的手銬、腳鐐綁住沈慶京,希望法官要求看守所給沈慶京人道待遇。

針對辯護律師的說法,檢方立即以「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回擊;檢方表示,戒具腳鐐使用不得逾2公斤,手銬部分不得逾0.5公近,兩樣相加最多2.5公斤,可見辯方在空言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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