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證關鍵文件曝光 宥勝竟要受害女說「反抗不是很明顯」 

藝人宥勝於2016年因涉嫌強制猥褻而被起訴,經過審判後,他於去年12月被判處8個月徒刑,仍可上訴。圖/取自宥勝臉書
藝人宥勝於2016年因涉嫌強制猥褻而被起訴,經過審判後,他於去年12月被判處8個月徒刑,仍可上訴。圖/取自宥勝臉書

藝人宥勝於2016年因涉嫌強制猥褻而被起訴,經過審判後,他於去年12月被判處8個月徒刑,仍可上訴。宥勝於本月7日重新經營YouTube頻道並宣布復出,卻在短短五天內遭遇各界批評,在網友抵制下,他最終將相關影片和貼文下架;隨後,判決書的內容相繼曝光,揭示了他企圖串證的「擬答」電子檔。

根據判決書,宥勝在去年3月26日台北地院開庭前,曾兩次聯絡證人及被害人C女進行會談,並傳送辯護律師擬定的「擬答」電子檔給被害者C女。這份檔案模擬了檢察官在庭上可能提出的問題,並附上問答建議,以無罪為前提的和解書,要求女方協助串證以幫助他脫罪。

在這份「擬答」電子檔中,宥勝建議被害人C女在庭上回答如「所以妳的掙扎或反抗動作有很大嗎?」等問題時,可以說「因為我沒遇過這種情形且有點驚嚇,可能不是很明顯」,或者表示「他後來有解釋,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此外,還建議C女表述「他(宥勝)來找我解釋時稱,一開始以為我是同意的,後來確認我不同意便停止了」等內容。

台北地院認定,宥勝試圖勾串證人並不當接觸,導致事實變得模糊不清,以求解除自身的罪責,同時對C女的證詞產生影響,妨礙訴訟程序的進行和證據的真實性。雖然他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法院認為他沒有真正的悔悟心,並且在過程中對C女造成了進一步的心理壓力和傷害。

法院認定宥勝犯下了強制猥褻罪,且在審理過程中不當接觸C女,且未能達成和解。綜合考量當事人的意見、被告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無前科紀錄、犯罪動機、情節、目的、手段及造成的危害,最終判決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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