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公布50位被罷立委連署截止日

中選會17日公布立委罷免案連署截止日,圖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中選會17日公布立委罷免案連署截止日,圖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中選會今天(17日)公布立委罷免案連署截止日,35位泛藍立委集中在5月初至5月中截止,最早截止日是台東縣黃建賓的5月2日;15位民進黨立委多數落在5月底至6月中截止,最早截止日是陳瑩、伍麗華5月31日。另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與陳俊宇罷免案尚未領表。

中選會今日以新聞稿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徵求連署期間的計算方式,是自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的次日起計算,立法委員罷免是60日。罷免期間的最後一天,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遇到周六、周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

根據中選會公布資料,35位泛藍立委罷免案,連署期間最早截止的是黃建賓5月2日;涂權吉、傅崐萁、游顥、馬文君、呂玉玲、鄭正鈐、魯明哲是5月4日;萬美玲、牛煦庭、邱若華、江啟臣是5月5日;黃健豪、羅廷瑋、顏寬恒、廖偉翔、葉元之、丁學忠、楊瓊瓔是5月6日。

此外,徐欣瑩、林思銘罷免案連署截止日是5月10日;王鴻薇、李彥秀、羅明才、徐巧芯、賴士葆、羅智強是5月11日;洪孟楷、廖先翔、陳超明、邱鎮軍是5月12日;林德福、張智倫、謝衣鳯是5月13日;林沛祥是5月23日。

民進黨立委方面,最早截止的陳瑩、伍麗華是5月31日;蔡其昌、何欣純6月6日;吳思瑤、吳沛憶6月7日;蘇巧慧、張宏陸、吳琪銘6月8日;王定宇、林俊憲6月10日;黃捷、許智傑6月14日;李坤城與陳俊宇罷免案截至4月17日上午仍未赴中選會領表。

根據中選會網站,罷免程序分為提議、連署與投票3大階段。第1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第2階段連署人數應是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複,各地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罷免案應於40天內查對,並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若不足規定人數,由各地選委會通知領銜人於10天內補提,且以1次為限。

根據中選會網站,若進入第3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罷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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