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台灣人最愛旅遊的國度,不少人一去再去。一位廖姓女子近日在爆料公社二發文稱,當她前往日本東京旅遊竟遇到電車痴漢,偷拍她裙底風光,當她向電車站務員及警方舉報,發現對方都未積極處理,因此致電駐日代表處, 但沒想到駐日代表處回說,「我在日本待10年都沒遇過」,懷疑她舉報的真實性,氣得她求駐日代表處澄清。
廖姓女子是在本月20日在爆料公社二發文控訴說,她和男友前往日本進行為期18天的長途旅遊,卻在11月9日抵終點站時,發現被色狼偷拍裙底。男友上前質問未果,廖女下車後立刻向站務員求救,但對方消極以對,說自己正在執行公務且非警察,拒抓犯人,眼睜睜看著嫌犯走上其他車廂離開現場。
隨後廖女決定報警,她透過翻譯機與日本員警溝通做筆錄,對方承諾將逐一清查監視器找出嫌犯,但因台灣都有開報案三聯單,日本警方卻未開出任何證明,一問之一下只說這樣就算立案,但因不放心,11月14日她和男友再前往駐日代表處求救。
但當他們前往駐日代表處後,代表處一直要她去警局報案,無法提供幫助,再三求情後代表處才幫忙致電警局溝通。這期間代表處一名駐日人員竟對廖女說,「我在日本10年沒遇過色狼」,讓她當場愣住,不知該怎回,後續還強調說,「告人也拿不到多少賠償金。」廖女最後大嘆,「好恨我自己為什麼穿短裙」、「好後悔到日本玩」,半夜想到都會哭。
對此,駐日代表處澄清說,已盡一切所能幫助廖女,包括連絡警方了解案情,諮詢當地律師事務所,提供中文律師名單,但因本案涉及刑事,代表處非當事人無法也無權代理與提供訴訟意見,加上廖女堅持按行程前往關西,不願留在東京,能提供的幫助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