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駕撞死運將還肇逃 邱軍遭檢方起訴 法院裁定20萬交保

檢方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及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起訴被告邱軍並移審基隆地院。圖/中央社
檢方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及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起訴被告邱軍並移審基隆地院。圖/中央社

歌手邱軍去年12月27日撞傷兩名在路旁排班的計程車司機後肇逃,其中一名運將傷重不治,事發後,邱軍還以忙碌為藉口拖了2天才到案說明,遭基隆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期間檢方聲請延押獲准;羈押期限將至,檢方於今(5日)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及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起訴邱軍並移審基隆地院;基隆地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召開接押庭,稍早裁定邱軍以20萬元新台幣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歌手邱軍自1月7日起遭羈押禁見至今。圖/中央社

歌手邱軍自1月7日起遭羈押禁見至今。圖/中央社

檢方於起訴書中指出,案發當日凌晨4時5分,邱軍駕駛車輛前往基隆的友人住處。在4時16分經過信一路時,根據當時的客觀情況,他本應能注意到前方道路上的李姓和陳姓兩名計程車司機,兩人正在路中聊天。然而,由於邱軍酒駕,導致未能注意到前方情況,結果未減速便撞倒了兩人,並繼續前行。

檢方調查發現,邱軍在案發前的凌晨0時至4時期間,在基隆某餐酒館內喝了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客觀上應預見酒精會顯著降低他的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以及駕駛操控能力,進而影響他安全駕駛的能力,極可能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傷害,但邱軍仍堅持開車上路。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事故發生後,邱軍並未停下車檢查,而是繼續駛離,直到遇到紅燈才停下。當時目擊兩名司機被撞的許姓男子,急忙跑向邱軍的車輛拍打副駕駛座的玻璃並呼喊「你撞到人了!」試圖警告他,然而,邱軍不但未下車檢視,還基於肇事逃逸的意圖,直接闖越紅燈開離現場,並未報警或呼叫救護車協助,也沒有採取任何救助措施。

檢方指控,李姓和陳姓司機被送往醫院急救,李姓司機傷勢嚴重,經過緊急手術後仍於1月3日不幸去世。陳姓司機則傷勢較輕,僅右肩、小腿和膝部有擦傷及疼痛,無生命危險。

據悉,案發後,邱軍在去年12月29日僅向警方提供過一次說明,隨後檢方多次傳喚他均未果。今年1月7日,警方持傳票將邱軍傳喚到案,在1月8日聲押禁見獲准,並被延押至今已119天,法院於今天下午裁定邱軍得以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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