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昔涉偽造文書 李進勇惱羞:不能掩蓋你們的組織性犯罪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右)爆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左)過去曾涉入偽造文書案。圖/左為中央社、右取自許宇甄臉書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右)爆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左)過去曾涉入偽造文書案。圖/左為中央社、右取自許宇甄臉書

檢調機關持續調查罷免「偽造連署書」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7日)提出質疑,指控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在過去擔任台中地院法官時曾涉偽造文書案,詢問李進勇當時是否遭到搜索或聲押。李進則回應稱,這是一宗40年前的無罪判決陳年老案,與目前案件完全不同,強調「這樣的提問,並不能掩蓋你們的組織性犯罪」。

李進勇今天上午到立法院報告業務概況並接受質詢,許宇甄質疑,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案及總統、副總統的連署都是在投票結束後才被告發,而這次卻在罷免的第一階段就對涉嫌偽造文書提出告發,顯示中選會存在不公平的情況。

檢調近日積極查辦「偽造連署書」案,圖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遭搜索之畫面。圖/中央社

檢調近日積極查辦「偽造連署書」案,圖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遭搜索之畫面。圖/中央社

李進勇對此回應稱,所有告發都是在查對程序結束後,透過委員會審查結果進行的,自2月3日起就開始受理案件,且自今年2月以來已經有多位民間人士向檢調機關檢舉,檢調從2月到3月期間多達14次要求中選會提供相關資料,因此情況有所不同,提前告發有助於儲存和蒐集證據。

許宇甄表示,連署本身無法決定罷免結果,最終的決定還是要由人民投票來確認,對於選務機關已經指出的錯誤連署書,是否還有可能造成損害;李進勇則指出,偽造及盜刻印章已被選務機關認定,若有犯罪嫌疑則依《刑事訴訟法》241條進行告發,至於具體的構成要件則由司法機關判斷。

許宇甄提及,李進勇在擔任台中地院法官時,被指控要書記官偽造筆錄、倒填日期,詢問他的動機是什麼,以及當時是否經歷過大規模的搜索和長時間訊問;李進勇重申,這是40年前的無罪案件,與目前的事件毫無關聯,沒有涉及抄名冊、死亡連署或盜刻印章。

李進勇還質疑許宇甄為何重提陳年舊案;李進勇表示,「委員是否企圖掩飾現在司法機關正在調查的偽造案?」並強調他並未涉及任何偽造行為。

許宇甄對李進勇表示,他不應感到惱怒,這是法律行政和比例原則的問題,隨著明年選舉將依據排黑條款進行,李進勇不應該採取雙重標準,否則排黑條款就不應該有溯及既往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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