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要求陸配繳交大陸的除籍證明,就連已經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也不放過;為此,更生黨、新黨10日下午發動「挺陸配、反迫害」大遊行,要求民進黨政府放寬陸配具結戶籍的限制,特別是65歲以上、中低收入及最近5年未前往大陸的陸配。
55歲的陸配魏彩雲向中央社表示,她是1995年到台灣,現在都拿了台胞證(即已經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當年沒有被要求繳交「喪失原籍證明」(除籍證明),現在小孩都結婚了,過了30年才被要求補件,實在是很麻煩,政府應該做點正事。
魏彩雲表示,為了申請喪失原籍證明,寄了很多資料回大陸老家,讓親人協助,後續還要跑一趟大陸,完成公證等程序;但她身邊有很多陸配由於在大陸已經沒有親人,或是當地戶政機關整併,就根本沒有辦法申請除籍證明。
因此,遊行訴求放寬可具結替代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的樣態,包括年滿65歲以上或中低收入戶或最近5年未前往中國大陸者;同時建議修正《兩岸條例》,對於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陸配,以具結書替代除籍證明。
這場挺陸配遊行隊伍下午3時從中正紀念堂出發,行經信義路、林森南路、濟南路,並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開講、喊口號。
遊行發起人吳軾子向中央社表示,陸配在台落地生根、安分守己,現在忽然被政府要求補件,有些人返陸處理11天,由於當地機構被合併,根本沒有辦法處理;希望在野黨立委可以修法,讓拿到台灣身分證陸配不需要再給除籍證明。
新黨也批評陸委會,利用2004年《兩岸條例實施細則》變動的模糊地帶,讓這些來台超過20年的陸配,得花費數萬元、奔波返陸,只為申請一張除籍證明。
新黨反問陸委會,如果說這些證件「不齊全」,那請問,當年審核通過的公務人員為何無責?應依法懲戒,而不是事後卸責給人民。
新黨還批評陸委會,不只失職,還帶頭打壓、分化陸配團體,甚至要求他們不要上街,還不斷抹黑510遊行的主辦人。
新黨強調,有些陸配,不只是台灣人的媽媽,已經是台灣人的阿嬤,她們付出青春、奉獻家庭,卻在今天被制度羞辱、被官員踐踏;這不是獨裁,什麼才是獨裁?今天對陸配開刀,明天會不會輪到外配?後天呢?會不會輪到每一位異議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