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剴剴案」劉彩萱遭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判處18年

北院一審宣判,「剴剴案」被告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則判處18年有期徒刑。圖/記者洪子苓攝
北院一審宣判,「剴剴案」被告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則判處18年有期徒刑。圖/記者洪子苓攝

「剴剴案」今(13日)一審判決出爐,劉姓保母姐妹涉嫌在照顧1歲男童「剴剴」期間,凌虐「剴剴」,導致「剴剴」不幸死亡。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兩人,檢方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對其妹妹劉若琳求處16至18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天下午2時30分宣判,稍早結果出爐,北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則是判處1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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