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身兼縣選委會總幹事的副處長吳俊毅及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3人,涉及罷免「查水表」案,花蓮地檢署今(14日)偵結起訴;其中,檢方指控明良臻犯後態度不佳無悔意,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對話,試圖將責任推卸給下屬公務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吳俊毅和鍾威霆則因犯罪情節較輕微,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刑責。
有民眾於網路上指控,在簽了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的第一階段連署書後,遇到自稱是戶政事務所的工作人員,持連署書正本詢問是否為本人簽名,遭質疑花蓮縣政府是否在「查水表」,花蓮地檢署也因接獲檢舉及告發後分案調查。
檢調於今年3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縣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所及相關人員住所,查扣相關證物並約談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其他四名戶政人員,最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諭知吳俊毅、鍾威霆及其他相關人士以2萬至30萬不等的金額交保。明良臻因有湮滅證據及串證之虞,檢方聲請羈押禁見。雖法院原先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但經檢方抗告後,法院改裁羈押禁見。
檢方於今年3月底搜索花蓮縣民政處。圖/中央社
花蓮地檢署今天正式起訴;檢方指出,明良臻、吳俊毅及等三人身為公務員,本應恪守法律,保護民眾的個人資料,卻利用職權從事法定職務之外的不法行為,嚴重侵犯罷免連署者的資訊自主權,損害社會對公部門的信任,破壞行政中立,對國家民主法治造成重大危害。
檢方認為,明良臻對於犯行毫無悔意,並否認指控,態度不佳,刻意刪除LINE對話紀錄,並試圖轉嫁責任;而吳俊毅和鍾威霆明知違法仍未拒絕,還指示下屬濫用罷免連署人名冊進行實地查訪,因此檢方建請法官在明良臻的量刑上予以從重處理。吳俊毅和鍾威霆的犯罪情節與明良臻相比較為輕微,因而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