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對軍中的貨品管制嚴格,不能輕易流出市面,如果發現有店家銷售「軍中茅台」、「軍中五糧液」肯定違法。如果以「軍」之名賣假貨,問題更嚴重。
近日,遼寧省阜新市細河公安分局食藥環偵大隊經過調查發現,位於阜新市細河區北方花園社區的一家名為「軍友情軍酒名茶」店中,銷售「軍中茅台」、「軍中五糧液」等帶有「軍」字,疑似假冒的劣質白酒。
隨後,阜新警方聯合軍分區人員展開行動,現場查獲491箱「軍中茅台」「軍中五糧液」,涉案價值人民幣50多萬(約新台幣219.5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在得知該案件上游供貨人員為哈爾濱人後,辦案民警迅速前往哈爾濱。經過長達半個月的追蹤調查,終於發現上游供貨人員所在地。
時機成熟後,細河分局聯合當地食藥環偵支隊工作人員收網,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現場查獲帶「軍中」字樣白酒3萬多瓶,涉案價值人民幣逾百萬元(約新台幣439萬元)。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2022年,中共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於禁止銷售「軍」字號菸酒等商品的通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銷售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