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台灣藝人到對岸發展後,會在大陸社群平台微博等處轉發宣傳大陸官方政治立場,常引起網上討論。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14日)表示,台灣藝人若於特定時刻轉發不當訊息,將視為與中共黨政軍合作,最高將開罰50萬元。
邱垂正今天接受網路節目《中午來開匯》訪問,他表示,政府尊重台灣藝人赴中國大陸工作,不過中國常利用媒體或官方施壓,台灣藝人若想在當地發展就需於特定時刻政治表態,例如過年過節、台灣雙十國慶或總統就職演說期間,甚至是對岸的軍演資訊,曾有多名藝人集體轉貼與中國官方立場一致的圖卡內容,「若沒有傷害、消滅我國家主權,或鼓吹武力或附和轉貼對台軍演的圖卡等,我們都尊重」。
邱垂正認為,台灣藝人擁有的知名度與影響力,很多都來自社會的支持與培育,不應該反過來協助對岸威脅、矮化台灣,或配合軍演恫嚇政府會尊重個人的言論自由,但若判定藝人涉及與中國黨政軍合作,將依法查處。
邱垂正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台灣人民未經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機構進行任何形式合作,若台灣藝人於特定時刻轉發不當訊息,政府將視為具合作性質,陸委會將與文化部組成行政查核小組,釐清是否為個人行為或經紀公司操作,並依法處置。
邱垂正提到,查核後若認定藝人違法,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要透過行政提醒與宣導,讓藝人了解法律規定,目前已發現特定配合中國對台操作的藝人,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其中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都列為重要的行政查核對象,後續會依具體事證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