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卸任輔大校長  江漢聲涉挪校產被判刑10個月

前輔大校長江漢聲涉嫌挪用公款遭判刑。圖/取自天主教輔仁大學臉書
前輔大校長江漢聲涉嫌挪用公款遭判刑。圖/取自天主教輔仁大學臉書

私立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利用輔大診所,與時任醫學院副院長洪啓峯、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巧立名目,向輔大申請經費挪用校產400萬。新北地院在其校長任期最後一天依背信及共同背信判處江漢聲10月、洪男4月、林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江漢聲發聲明喊冤,稱為捍衛清白絕對會上訴到底。高教工會則呼籲主管機關應追究弊案相關人士責任,並全面檢討各大專校院行政高層藉由各種手法不正使用學校資產的歪風。

檢方指控江漢聲於2007年11月起,3度以輔大診所虛設「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及「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等名義,向輔大校方借款400萬元。檢方調查,江已於2009年至2012年間還款300萬元,尚欠100萬元。此外江漢聲涉嫌與輔大前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醫學院前行政副院長洪啓峯合作,指定將輔大招標的「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因此取得250萬元不法利益。

江漢聲聲明稿表示,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他深感冤屈,不能接受,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所有輔大給輔大診所的開辦費和擴大醫療服務的費用都是經過會計的建議,當初400萬開辦費也都已全數歸還輔大,他只是醫學院院長受命上簽,並無主導權限。至於診所替學校所做250萬的社區醫療服務成果,也經學校正式核銷驗收,根本沒有私下挪用公款的情事。

高教工會表示,校長作為大學領導階層,涉及數十億校務資產與數萬名師生權益,主管機關對其應依法監理,卻莫名寬鬆,毫無正當性可言。他們曾於2018年與輔大校內師生呼籲徹查江漢聲涉入的挪用校產弊案,並要求教育部立即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規定停聘校長。但教育部竟然不動聲色、迴避停聘職權,如今5年過去,新北地方法院宣判江漢聲確實涉及背信犯罪,再次證實當時工會與輔大師生質疑不假,主管機關應追究此一弊案相關人士責任,並全面檢討各大專校院行政高層,藉由各種手法不正使用學校資產的歪風,端正高教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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