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駐英公使江雅綺被爆長期偽稱「法學博士」頭銜行走江湖,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29日)直言,他來自學界,申請過、審查過國科會計畫,也處理過學倫案,「沒看過這麼低級的!」其一是當初學倫案竟由1名律師去推翻調查小組7位法學教授的共同決定;其二是這位律師在江雅綺當董事的台電中擔任訴訟代理人,完全沒有做到利益迴避原則。此事已經造成整個法學界輿論大爆炸。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預算解凍案,黃國昌質詢時表示,國科會當年到底是怎麼處理的?怎麼處理成這樣?
2022年有人向國科會(當時是科技部)檢舉江雅綺學歷上長期造假,說自己是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但其實她的畢業學院是「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
黃國昌說,當時國科會啟動法律學門調查會議,調查小組有7人,都是學界有一定份量的學者,其中有2人去年還被總統賴清德提名大法官。7人全數通過該學倫案,說此事情節重大,並建議懲處江雅綺。
黃國昌說,一個人難道會不知道自己在哪個系所畢業的嗎?履歷表可以這樣造假?這麼簡單的事情,還要7位重量級學者一致決,這根本大學生就可以做了。
但更離譜的是,該案送到學倫大會,學倫大會找了1位律師陳鵬光來當委員,陳鵬光主導、推翻7位學者決議,結果學術倫理審議委員針對學歷是否「造假」舉行表決,以1票之差未達3分之2以上同意的法定標準,此事就輕輕放下。
先不提律師擔任學術倫理委員會審理委員的適格性,重點是,陳鵬光何人也?他是台電的訴訟代理人,幫台電處理法律訴訟,台電是陳鵬光的客戶,而江雅綺正是台電的董事。
黃國昌說,國科會是怎麼了?國科會應該是全國學者的表率,學術倫理的標竿,江雅綺和陳鵬光這樣的法律關係,國科會竟讓陳鵬光去審江雅綺的學倫案,根本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國科會回應,當初可能是沒有獲得這樣的資訊(指未掌握到陳鵬光在台電擔任法律顧問)。
黃國昌說,這幾天有太多法學界人士跟他反映,表示整件事情都太扯,學倫會竟然找一個律師來推翻7位法學教授的共同決定。他要求國科會重新審視此事,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承諾1個月調查。
國科會說明:本案審議結果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雅綺副教授確有於國科會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的「主修學門系所」,填寫內容與事實不符,故國科會已於2022年6月24日發函促請其更正相關資料。
國科會也說,查國科會系統,江雅綺個人資料目前所記載最高學歷的「主修學門系所」是「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