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萬換國安機密 民進黨黨工與幕僚淪共諜 北檢起訴四人求重刑

台北地檢署10日正式起訴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特助黃取榮,圖為移審北院的畫面。圖/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10日正式起訴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特助黃取榮,圖為移審北院的畫面。圖/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黨工共諜案,發現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特助黃取榮,及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被中國地區的情工人員滲透,成為共諜,分別收受607萬7500元和221萬6924元。他們還協助洩漏賴清德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及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秘書何仁傑提供的公務行程和機密資料;北檢於今(10日)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和洗錢等罪名起訴黃取榮、邱世元、吳尚雨及何仁傑四名被告,並沒收不法所得809萬餘元。

黃取榮因涉及兩項國家機密保護法罪和洗錢罪,各被求刑9年、8年及1年6個月,總計18年6個月。此外,黃取榮還因涉嫌在台灣發展共諜網,相關罪名已移請台灣高檢署辦理。邱世元因認罪,將面臨國家機密保護法的7年刑期及洗錢罪的1年;何仁傑則因國家機密保護法求刑9年;吳尚雨因認罪,被求刑5年。

目前這四人均在押,北檢今早已提訊他們,並移送至台北地院審理。至於邱世元和黃取榮,檢察官上週已聲請延押,北院預計於明日舉行延押庭。

檢調懷疑邱世元與黃取榮在被中共情報人員吸收後,於2022年至2023年間陸續利誘吳尚雨、何仁傑等人,利用職務便利洩露當時擔任副總統的賴清德、總統府秘書長及外交部長吳釗燮的行程、出訪友邦訊息及相關公務機密,並藉此向陸方收取報酬。

台北地檢署表示,黃取榮與邱世元均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核定的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並違反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2項,涉及向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及傳遞公務應保密的訊息,此外,兩人也觸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的洗錢罪嫌。

圖為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目前羈押於台北看守所,10日移審北院。圖/中央社

圖為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目前羈押於台北看守所,10日移審北院。圖/中央社

北檢認為,何仁傑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核定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並違反國家安全法相關規定向大陸洩漏、交付及傳遞公務秘密。吳尚雨則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核定國家機密。

北檢指出,黃取榮和邱世元為獲取中國地區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竟向具有忠誠和保密義務的政府部門人員何仁傑和吳尚雨刺探並蒐集國家機密或公務秘密,再交付給中國,犯罪情節嚴重且持續時間不短。何仁傑曾是國安及外交部長的核心幕僚,卻罔顧國家對其的培養與信任,持續洩漏重要的外交資訊,並透過特定通訊軟體將這些資訊傳送至中國,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北檢續指,吳尚雨配合邱世元,洩漏並交付重要機密資訊,犯罪情節同樣不容輕視。此外,黃取榮與何仁傑在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其犯罪行為,且多次編造謊言,意圖誤導調查方向,顯示出不良的態度;相對而言,邱世元和吳尚雨在偵查中則自白認罪。

北檢表示,黃取榮因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和交付經核定的國家機密於中國地區的兩項罪名,檢方請法院分別判處其9年以上和8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另因涉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請求判處1年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而邱世元因涉嫌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中國地區的罪嫌,請求法院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其在未來的審判中持續自白,檢方將請法院酌情減輕其刑罰。此外,邱世元也涉及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嫌,檢方請求判處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何仁傑因涉嫌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中國地區的罪嫌,檢方請求法院判處9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吳尚雨則因相關罪嫌請求判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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